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1年度海南生态省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度海南生态省建设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2011年度海南生态省建设工作意见 2011年是实施《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中期建设规划的关键一年,生态省建设要紧密结合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以发展生态产业为主线,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以“节能减排”治理城乡环境污染为主线,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以民生工程建设为主线,加强退化土地治理与生态恢复重建,创建生态人居;以培育生态文化为主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海南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为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打好基础。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13项工作。 一、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推进产业结构升级 (一)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发展生态工业和商业,增加生态经济总量。修订《海南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切实转变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推进洋浦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打造低碳建筑和低碳交通,建设一批低碳示范工程,创建低碳城镇、低碳园区、低碳景点和低碳城市试点。大力发展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继续推广应用“燃气汽车”和财政补贴节能灯等与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相关联的新技术、新产品。继续实施实心粘土砖和立窑水泥淘汰计划。加快推进海口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项目建设;指导三亚市、琼海市开展创建工作,推荐三亚市争取列入商务部全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推荐琼海市争取列入商务部区域性大型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加强生物柴油市场推广使用工作,适时启动全省生物柴油封闭运行。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市、县政府。 (二)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保障食品安全。充分利用海南丰富的热带“光、热、水、土”资源和优良的生态环境,发展以有机农业和绿色农业为主的生态农业,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经济示范园建设。新增无公害生产基地3万亩;新增测土配方施肥推广面积500万亩(含农垦)。积极发展海洋生态产业,继续推进外海和远洋捕捞,推行健康养殖。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海洋渔业厅,各市、县政府。 (三)高标准发展生态旅游,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全力推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大力开发大区小镇乡村生态旅游、海洋生态旅游、森林旅游、乡村旅游等旅游新业态示范项目。推动博鳌、尖峰岭、五指山、霸王岭、吊罗山、七仙岭及大区小镇等重点生态旅游项目的开发力度,将其打造成具有国际核心竞争力的海南特色生态旅游产品,争取兴隆热带花园、博鳌亚洲论坛成立会址、亚龙湾热带天堂森林公园、文笔峰道教文化旅游区评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加强绿色饭店创建工作,争取全省3星级以上的旅游饭店都评上绿色饭店。规范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妥善处理各风景名胜区资源开发利用和资源保护关系,实现我省旅游资源和市县风景名胜资源可持续发展和永续利用。 责任单位:省旅游委、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明办,各市、县政府。 二、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四)实施“节能减排”工程,防治工业污染,整治城镇和旅游景区污染。继续实施实心粘土砖、立窑水泥淘汰计划,积极推广应用“LNG燃气汽车”和财政补贴节能灯等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严格控制环境准入、对重点行业和企业污染排放实施重点监控和治理、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全面推进污染物减排。加快全省垃圾处理设施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海口、三亚两市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提高试点地区垃圾分类收集率。积极推进儋州等市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启动重点乡镇、重点旅游景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和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十一五”期间已建成的25个污水处理项目和21个垃圾处理项目配套设施,加强城镇污水管网改造和垃圾收运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处理率。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建立城市建设清洁施工制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强医疗和危险废物处置,实现医疗和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组织完成我省现有辐射项目环评和“三同时”验收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加强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的控制工作,引导绿色和低碳消费。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成660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目标。对现有城市公共照明系统中达不到节能指标要求的照明设施采用关闭、拆除、安装节电器、监控系统等方式进行节能。 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水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县政府。 (五)加强陆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人文生态建设,构建生态安全支撑体系。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工程、海防林保护工程和“三边”(海边、路边、城边)林建设工程,新增造林20万亩,中幼林抚育30万亩,后备资源培育(补植补造)30万亩,加快湿地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加大公路绿化、美化,力争将我省主要公路建设成为生态景观公路。积极推进海南中部山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保护与建设。加强采空矿区生态修复与重建,促进生态退化区和水土流失区生态环境恢复与重建,改善生态环境。摸清海南土地退化区域,加强退化区域土地修复,改善土壤质量。组织实施洪涝灾害损毁农田及基础设施复垦和修复工程,加强农田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指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农业厅,各市、县政府。 (六)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加大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完善城镇和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分区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城乡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警体系,形成饮用水水源污染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理和水厂应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加快推进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三大流域水污染防治,开展以水生态环境修复为主线的流域综合整治,确保沿江(河)群众用水安全。 责任单位: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