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制定机关:
广东省 佛山市
发文字号:
佛府办函 [2022] 82号
实施时间:
2022.05.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
地方法规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机构:   

《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佛山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4号),结合国家“无废城市”试点工作经验和佛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助力佛山市争当地级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实现多元共治。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为引领,健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厘清部门职责,发挥园区、骨干企业支撑作用,充分发动并依靠群众,构建党政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坚持目标导向,提升治理水平。以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为目标,科学设立“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加快补齐资源化利用短板,畅通工业固体废物出路,健全回收体系,提升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   

坚持系统谋划,强化统筹联动。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固体废物治理与城市建设整体性推进,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城市和农村一体化推进,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统筹考虑、系统谋划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下的“无废城市”建设行动路线图。   

坚持依法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强化法治建设,健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支撑保障。   

(三)试点范围和目标。   

 1.试点范围:佛山市全域。试点基准年为2020年,以“市级主导、市区同创”的形式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2.试点目标:围绕工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四大领域及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探索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无废城市”创建,形成错落有致的“市区同创”格局,融入省“无废试验区”协同机制建设。   

到2023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趋零增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危险废物实现全面安全管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实现100%,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达6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体系覆盖率实现100%,主要农业废弃物实现有效利用。全市环保产业园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多元共治体系初步形成;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到2025年年底,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和比例大幅提升,区域处置设施缺口基本补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明显;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管”;“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1.引领工业绿色低碳转型。   

鼓励和支持装备制造、电器电子产品制造、汽车制造、建材生产等佛山重点行业在生产服务过程中实施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将绿色低碳循环理念融入工业设计、生产、回收利用全过程,打造“铝型材—陶瓷”等特色资源循环产业链,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发挥南海经济开发区等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的引领作用,促进源头减量,增产增效。优化制造业整体格局,以调整工业用地红线、科学规划产业功能区、推进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为契机,引导产业入园集聚发展,协同推进“无废园区”建设。(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各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涉及的部门均按职责分工,需要各区人民政府落实的,不再列出)   

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导向,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一区一园一城”建设,把佛山国家高新区、佛中人才创新灯塔产业园、三龙湾科技城打造成为科技创新高地。持续推动季华实验室、佛山仙湖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进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制造等关键技术研发。(佛山高新区管委会、佛山中德工业服务区(三龙湾)管委会,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持续推进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氢能)建设。(佛科院)   

2.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推进金属制品、陶瓷建材、纺织服装、现代家具、食品饮料等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打造绿色清洁生产示范产业园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强化电力、陶瓷制造、食品制造等重点行业环境管理水平,实施能效提升、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降低大宗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加强物料的循环利用,推动节能、节水、节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打造佛山市工业特色“无废园区”“无废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专业电镀、印染等项目进入定点园区集中管理,实现源头减量。(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到2023年年底,全市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市自然资源局)   

3.提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推动电力、陶瓷制造等重点产废行业的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综合利用,探索推广电力行业“粉煤灰、脱硫石膏生产绿色建材”、陶瓷制造行业“陶瓷废料球磨制浆+生产建材”等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模式,促进企业、行业、园区间产业共生、原料互供和资源设施共享。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固体废物利用产业,引导企业进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申报。培育固体废物循环产业链,实行“链长制”管理和技术帮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建立健全废塑料、废轮胎、废旧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鼓励和引导再生利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加快落实废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应用于汽车产品、动力电池、废矿物油和废贵金属催化剂的可复制推广经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   

(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推动生活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   

1.推动生活源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依托节约型机关建设,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推动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市发展改革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涵盖绿色商场、绿色餐厅、绿色景区等绿色流通和服务主体的“无废细胞”建设指南,结合佛山陶瓷、醒狮、美食等文化特色,将“无废理念”融入本地生活场景。鼓励企业借助品牌效应打造“无废总部”试点。(市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   

进一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落实《佛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建立覆盖塑料全生命周期的塑料污染治理体系。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市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带头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或者非塑制品。(市教育局、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鼓励支持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探索企业可复制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3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市范围内快递环境友好型包装材料全面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供销社)   

2.构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   

全面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指引,编制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禁止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投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城管执法局)发挥社区和街道居委会基层宣传作用,倡导“垃圾不落地”新风尚,以招募志愿者或者向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并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公益宣传。各区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和收费标准。到2023年年底,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市发展改革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城管执法局)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单位的台账管理,确保各类垃圾流向清晰、全过程分类管理。运输车辆应当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按照规定的时间、频次、路线和要求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建设、改造垃圾转运站,适应生活垃圾分类功能需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全链条处理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各区形成生活垃圾前端清洁、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资源化利用及终端处置的全链条垃圾分类示范模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城管执法局) 

3.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利用处置能力。   

加快发展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方式,按照提前谋划、适度超前建设原则,建设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适应的焚烧处理设施。“十四五”期间,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100%,满足原生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处理需求。持续推动厨余垃圾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处理体系,积极推广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生活垃圾)项目建设,建立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协同处置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类生活垃圾)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处理循环产业园,构建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处理闭环产业链条,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城管执法局)   

4.推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   

积极推广绿色建筑,明确房屋建筑项目建设全过程绿色建筑建设各方主体责任,要求项目参建单位落实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坚持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健全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引导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减少建筑垃圾排放。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智能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推进建筑垃圾处置智能化管理。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集中场地建设。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产品质量。推动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城管执法局、轨道交通局)   

(三)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推动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   

1.推行农业绿色生产。   

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加大畜禽粪污处理技术推广力度。推进美丽牧业建设,调整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以建立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为核心,逐步实现畜禽粪污就近就地综合利用。推进畜禽养殖绿色生态转型,加快南海农业互联网食品园区、高明温氏生猪产业园、三水区大型现代化生猪养殖项目(两期)等楼房式绿色标准化生猪养殖项目建设,促进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市农业农村局)   

推广稻鱼、稻虾等互作养殖技术,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提升水稻和水产品质。推广采用无人机喷撒秸秆腐熟剂等先进方式,逐步推广腐熟回田技术,实现增肥增效。(市农业农村局)   

2.推进农业绿色品牌化。   

积极推动“三品一标”认定工作,围绕绿色食品产业链,以“智能、规模、绿色”为发展方向,鼓励企业在产品“提品质、增品种、创品牌”方面加强创新突破。开展示范性美丽渔场创建行动,到2025年年底,建成省示范性美丽渔场8个以上;制定《佛山市“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2021—2025年)》,持续提升“菜篮子”基地数量。(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   

3.推动农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   

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提高农民科学施肥用药意识和技能。推进农业生产方式现代化,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技术,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等技术推广力度,有效降低化肥使用量。(市农业农村局)   

推动全市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及农膜回收处理工作,依据各区实际情况,科学修订回收标准和政策补助,鼓励将兽药包装废弃物纳入回收补助范围,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持续优化回收网点设置,实现回收点全市域覆盖。试点推广农药包装、农膜等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科学使用、农户参与、多方回收的农膜回收网络。(市农业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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