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

实施时间:
2020.12.15
时效性:
已废止
效力位阶:
地方法规
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
(1997年12月31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7年5月26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0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水文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钱塘江河道管理,发挥钱塘江水资源综合效益,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钱塘江流域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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