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制定机关:
邮政局
发文字号:
国邮发[2016]105号
实施时间:
2016.11.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
中央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各快递企业: 


邮政业是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主渠道,具有重要的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发展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商,是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化邮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提升邮政业供给有效性和适应性,转变邮政业发展方式,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进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农村地区末端网络建设 

 (一)加快实现村村直接通邮。按照中央有关要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符合客观现实条件、具备经济合理性为原则,制定建制村直接通邮统一标准。建立建制村通邮情况台帐,确定各地区直接通邮的具体方式、标准和进度要求,明确各方责任,争取地方支持,逐步实现频次稳定、安全便捷、邮件投递到村的邮政服务。 

 (二)补齐农村地区快递短板。深入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基本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鼓励快递企业在乡镇直接设立快递网点。支持快递企业开展员工返乡设点。引导快递企业与第三方合作,或多家快递企业之间合作,在业务量较小的乡镇建立合作网点。支持农村地区发展快递服务众包众筹模式,规范引导农村淘宝等电商企业的农村线下服务点从事快递服务,完善农村末端快递服务网络。 

 (三)促进农村邮政快递合作。完善农村地区邮政快递合作模式,支持邮政企业为快递企业代理投递农村地区快件,鼓励邮政企业将农村邮政网点建设成平台开放的“快递超市”。支持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以下统称“寄递企业”)合作承接农村电商的物流项目。鼓励寄递企业在农村电商业务量较大的地区互相开放自提网点。

 二、优化农村网络组织运行体系 

 (四)提升仓储分拣能力。支持寄递企业对地市和县级仓储配送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形成市县运营节点,促进城乡有效联动。引导寄递企业参与物流园区建设,加强与大型农产品、农资、农村消费品集散中心的有效对接。支持寄递企业利用农村客运站、货运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立仓储分拨中心。完善乡镇邮政网点的服务功能,打造上接县、下联村的中转节点,支撑农村电商的仓储配送。 

 (五)完善运输配送体系。健全寄递企业县级节点与上下游的运输组织网络,实现农村寄递网络与干线运输网络的有效衔接。鼓励寄递企业在业务流量稳定、流向集中的农村地区,加快推广定时、定点、定线的邮件快件班线模式,开展市县至乡镇、沿途行政村的双向运输配送服务,提高农村邮件快件寄递时效。鼓励寄递企业之间整合资源,合作开发运输线路或委托第三方运输。鼓励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 

 (六)提高末端服务质量。鼓励寄递企业加大对农村运输和投递环节的投入,缩短农村地区邮件快件寄递时限,提高邮件末端投递水平。完善村邮站运行机制,加强村邮站的业务培训、技术支撑和质量监督。鼓励村邮站丰富功能,发展综合便民服务的同时,叠加邮件快件的接转投递及自提服务功能。鼓励快递企业提高农村收派件补贴,提高农村快递网点运营水平。 三、创建服务农村电商的知名品牌 

 (七)搭建农民脱贫创业平台。推动寄递企业发挥“邮政在乡”“快递下乡”优势,采取精准手段和连带方式,降低贫困地区创业成本,帮助贫困地区农民增收。鼓励寄递企业聚焦农产品进城,服务农业合作社、小微企业和农村散户,提供平台销售与寄递服务;联系地方商务部门、农业部门,自主开发地方特色农产品。支持寄递企业开展农村公益性活动。鼓励邮政企业开展关爱贫困地区小学生的“爱心包裹”项目,开展帮助贫困母亲的“母亲邮包”项目等活动。 

 (八)发展“互联网+”农村寄递。鼓励寄递企业利用移动互联、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服务模式变革。引导寄递企业与涉农电商平台对接,在电商、金融、运输、寄递等领域开展合作,协力推动农村电商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寄递企业与电商企业的农村服务站点开展业务合作与设施共建,逐步形成包容开放、融合共享的“互联网+”农村寄递体系。 

 (九)打造农村电商自有品牌。鼓励寄递企业设置自有农村电商平台,开设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频道。推动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统一开发、统一建设,将农产品品牌由地域品牌向企业品牌转化。支持邮政企业依托邮乐网、邮掌柜、便民服务站和分销渠道资源,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的邮政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引导寄递企业重视品牌效应,拓展品牌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竞争能力,逐步形成各具特色、差异竞争的农村电商自有品牌。 

 四、完善邮政业服务农村电商模式 

 (十)发挥区域优势开展“农产品+大同城寄递”。支持寄递企业结合自身区域优势,完善“农产品+大同城寄递”模式,采取就近原则,立足便民惠农,通过网点广告、电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销售寄递本地农产品,培育区域消费市场,服务当地农业发展。引导寄递企业与当地农村合作社、供销社等专业机构合作,提供定制化服务,支持当地农产品输出。对于集中生产的农产品,批量进城。对于散户生产的农产品,整合进城。 

 (十一)发挥渠道优势拓展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项目。支持寄递企业与大型农业生产企业合作,试点开展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入驻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加工基地、农产品物流商贸基地,参与推动农产品规模化生产,提供“一体化”“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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