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功能区),市直各部门:
制止餐饮浪费有利于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对增强人民勤俭节约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全社会共同参与下,“舌尖上的浪费”现象有所改观,餐饮浪费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在一些地方餐饮浪费现象仍然存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厉行节约意识贯穿于餐饮服务全过程,切实制止餐饮重点领域和各环节的浪费,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制止餐饮消费环节浪费
(一)制止公务用餐和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浪费。机关、学校、企业、医院等公共机构食堂要带头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抓好用餐节约。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严格执行用餐标准,科学合理安排餐食数量。将制止餐饮浪费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内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制止宴席、自助餐等餐饮浪费。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宴席预定情况,合理安排餐台数量、类型,提倡实施“N+备用桌数"预定机制,消费者在与餐饮服务单位协商的基础上,可将未使用的预定桌数改期使用。自助餐服务单位应主动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适量取餐,杜绝浪费。培养消费者打包意识,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可回收或可重复利用的打包盒。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应主动提供“小份菜”等服务,做好公筷公勺和分餐服务。(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制止学校餐饮浪费。要将学校开展餐饮节约工作的情况纳入绿色学校创建指标体系。学校要结合实际编制年度餐饮节约工作计划,建立节粮行为考评制度,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纳入师德师风、学生综合素质和食堂评价体系,并作为师生评奖评优和食堂考核的重要参考。(市教育局负责)
(四)培育绿色餐饮主体。健全绿色餐饮标准体系,开展绿色餐饮创建活动,将节约理念融入绿色餐饮产品设计、服务全过程。鼓励各类主体参与绿色餐饮评价和监督工作,将餐饮节约工作落实情况纳入餐饮服务单位员工行为规范和考核评价范围。(市商务局负责)
二、加强食品合理利用
(一)优化食品标识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预包装食品上明确标识“最佳食用日期”和“保质日期”。引导餐饮服务单位在菜单中标识菜品主要食材份量等信息。(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探索建立临期食品销售捐赠体系。支持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优惠价格销售临近“最佳食用日期”的食品。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向慈善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捐赠尚在保质期内可正常食用的未售出食品。(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建设农产品现代冷链物流体系
(一)夯实冷链基础设施。加强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支持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冷链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升级。(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口岸物流办、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技术和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加强冷链技术、材料等研发与应用,发展低温共同配送,探索社区冷链配送新模式。加强冷链标准制修订和应用,提高温度控制、技术操作和组织管理的标准化水平,建立覆盖农产品运输、存储、销售等环节的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口岸物流办、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餐饮节约宣传教育
(一)突出节约价值导向。常态化推进“光盘行动”,支持餐饮服务单位举办餐饮节约活动,加强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抵制“大胃王吃播”等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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