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十四五”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

制定机关:
山东省
发文字号:
鲁环发〔2022〕2号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
地方法规

山东省“十四五 ”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

鲁环发〔2022〕2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安排, 加快解决我省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部署, 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 防治, 健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解决农业农村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为打造乡村生态振兴齐鲁样板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 到2025年, 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显著提升, 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 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 农   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新增完成167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 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农村饮水 安全得到保障。

一 、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一 )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

加强全省现有“千吨万人”以下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监管, 已划定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水源地开展“全覆盖”水质监   测。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管理, 2022年年底前, 汇总完成水源保护区矢量图层, 构建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张图”;2025年年底前, 完成乡镇级和“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 逐步开展“千吨万人”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监测评估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 对水质不达标的水源, 因地制宜采取 措施, 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

(二) 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突出治理重点。鼓励整县推进, 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重点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城乡 结合部、 乡镇政府驻地、 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2022年6月底前, 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或 方案) 向社会公开并按年度实施。加快推进黄河干流、大汶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等重点功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到2023

年, 基本完成上述流域内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改厕工作与污水治理有机衔接,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造 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 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

2.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方式。位于城镇边缘区、具备纳管条件、居住相对集中的区域, 优先考虑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人口规模大、聚集程度高 、污水产生量大、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 可考虑建设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人口较为集中、 污水产生量相对较小但能够产生污水径流的区域, 可采用集中收集拉运处理方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或地形地貌较为复杂的 非生态敏感区, 结合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可采用分散处理为主的简单治理方式。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 便的污水治理技术, 鼓励居住分散地区采用生态处理技术, 可通过黑灰水分类收集处理、与畜禽粪污协同治理、建设人工湿地 等方式处理污水, 达到资源化利用要求后, 用于庭院美化、村庄绿化等。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 聚焦解决污水乱排乱放问题,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评估。2023年年底前, 省级相关部门筛选建立适合本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和技术工艺。

3.健全设施运行维护机制。制定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推动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  有监管的运行维护机制。各地要强化设施建设与运行一体推进, 明确设施产权归属和运维责任主体, 灵活选择“专业化运维+村 民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设施租赁等模式, 确保建成一个、运行一个。2022年6月底前, 各市完成现有农村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 对设施停运破损、管网未配套、处理能力不符合实际要求、 出水水质不达标等非正常运 行的设施制定改造方案。2022年年底前, 有序完成整改, 提高设施正常运行率。

(三) 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1.强化系统施治。结合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实施黄河滩区农村环境整治。根据黑臭成因和水体功 能, 科学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程, 实现“标本兼治”。积极争取国家农村黑臭水体与生活污水治理综合试点 ⽰范。到2023年, 完成现有1398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2.实施清单管理。建立并动态调整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 实行“拉条挂账, 逐一销号, 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   或返黑返臭的水体, 及时纳入监管清单安排整治, 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各县(市、 区)对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 公⽰, 鼓励村民参与和公众监督举报。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 压实部门责任, 实现水体有效治理和管护。对已完成整治 的黑臭水体, 开展工程实施情况和整治效果调查评估, 确保能够稳定达到水质指标和村民满意度要求。

(四) 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

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 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 突出清理死角盲区。严厉查处在农村地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村黑臭水体沿岸随意倾   倒、填埋垃圾行为。多措并举宣传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构建“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  简便易行”垃圾分类体系, 实现源头减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地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方式, 降低收集、转运和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协同推进农村有机 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 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

二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一 ) 着力加强种植业污染防治

1.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大力推广科学施肥技术, 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 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加强新型肥料产品 研发与推广, 因地制宜推进化肥机械深施、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合理调整施肥结构, 鼓励引导施用有机肥。实施精准施肥,分区域、分作物制定化肥施用限量标准, 制定水稻、玉米、小麦等氮肥推荐定额用量, 落实化肥使用总量控制。加强绿色投入品 创新研发, 积极推广缓释肥料、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 拓宽畜禽粪肥、秸秆和种植绿肥的还田渠道, 在更大范围 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推进科学用药, 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绿色防控技术和高效大中型植保机械。分期分批淘汰现存10种    高毒农药。积极创建国家绿色防控⽰范县。构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 建设一批智能化、 自动化田间监测网点, 提高重 大病虫疫情监测预警水平, 推进精准施药。选取部分大中型灌区⾻干工程供水口开展水质检测。鼓励以循环利用与生态净化相 结合的方式治理农田退水。到2025年, 在农业病虫害发生平稳、农作物种植面积不变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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