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枣庄市做好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工作的意见

发文字号:
鲁政发〔2009〕134号
公布时间:
2009.12.14
时效性:
已废止
效力位阶:
地方法规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枣庄市做好资源枯竭城市转型
工 作 的 意 见

鲁政发〔2009〕134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枣庄市被列入国家第二批资源枯竭城市名单,并安排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给予支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精神,支持枣庄市做好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枣庄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工作的重大意义
  枣庄市属典型的煤炭工业资源型城市。建国以来,枣庄市作为重要的能源和建材工业基地,为全省和全国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长时期高强度、大规模开采,枣庄市煤炭资源日渐衰竭,由此引发的诸多矛盾和问题逐渐显露,在实现持续发展、结构调整、生态环保、民生保障、财政支出等方面的压力日趋增大。因此,解决资源枯竭型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尽快建立有利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经济转型步伐已迫在眉睫。
  促进资源型城市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支持枣庄市加快经济转型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振兴老工业基地、促进鲁南经济带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探索资源型城市转型模式,积累转型经验,推动我省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促进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城市转型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方针,以加快资源型城市转型为抓手,以接续替代产业培育壮大、城市功能转型、人才结构转变、民生改善为重点,着力转变发展方式和优化经济结构,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促进枣庄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转型目标。到2015年,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基本建立,体制性、结构性矛盾得到基本缓解,多元产业共同支撑经济发展的框架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明显好转,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2020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显著进步,技术创新达到较高水平,区域竞争力明显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增强,经济社会步入可持续快速发展轨道。
  三、城市转型的主要任务
  (一)培育壮大接续替代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培育壮大以煤化工为龙头的八大工业集群。依托兖矿、新奥、枣矿等企业集团,以煤制甲醇深加工项目为主,开发生产醋酸、二甲醚、烯烃等深加工产品,形成煤炭能源化工一体化的新兴产业。以煤化工产业为依托,不断拉长煤气化、煤焦化产业链,开发精细化工产品。以鲁南机床、威达重工等为骨干,重点研制中高档数控机床产品,带动其他加工制造业的发展。推进水泥行业资源整合,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重点开发特种水泥、专用水泥和水泥深加工产品。抓好新型建材、纺织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电子信息等传统优势产业,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尽快形成产业特色。
  加快发展特色服务业。突出发展文化旅游业,重点抓好台儿庄古城重建工作,规划建设运河古城核心景区,努力打造文化旅游城市品牌。积极发展运河物流业,以枣庄港、台儿庄港、峄城港、滕州港四大运河枢纽港口为节点,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规划建设煤炭、建材、化工等大宗货物物流园区,构建沿运河临港现代物流体系。扶持发展一批特色突出、协作配套、产销一体的专业市场群。加快发展金融、保险、证券等生产性服务业,增强为生产服务的能力。
  (二)推动城市功能转型。围绕打造“江北水乡·运河古城”的城市品牌,按照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组团式城市的要求,整合矿区城市布局,推进新老城区功能互补,引导组团城区一体化发展。加快枣薛中心城区建设,进一步扩大规模、完善功能,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改善“煤城”形象,推动传统工矿城市向文化旅游城市转变,提升鲁南“门户城市”的核心竞争力。
  (三)抓好环境治理和节能减排。加强采煤塌陷地治理,采取耕地、湿地、水面等不同的开发模式,因地制宜、科学治理、综合利用,提高综合开发效益。继续抓好造林绿化,搞好重点生态林工程建设,推进植被和生态修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煤矸石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广建材、电力、煤化工等行业的循环经济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突出抓好以电厂脱硫和水泥粉尘治理为重点的工业烟气和粉尘治理,鼓励节能技术创新和节能产品应用,推广建筑、电力、水泥等领域的先进节能技术,努力实现节能减排。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优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促进再就业的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各类职业培训,重点解决好煤炭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扎实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标准,努力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来源。加快棚户区改造和经济适用房建设,健全廉租住房制度,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扩大覆盖面和完善制度为重点,健全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慈善救助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着力研究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医疗问题。
  (五)促进人才结构转变。围绕城市转型,加大对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积极培养创新型人才,引进急需的特殊人才,切实用好各类人才。加强枣庄学院学科建设,积极建设枣庄职业学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断完善教育体系,努力培养更多的高技能专业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推动人口资源更多的向人力资源转变,向人才资源转变。
  四、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在认真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鲁南经济带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鲁发〔2008〕4号)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速推进枣庄资源枯竭城市的转型。
  (一)产业发展方面。
  1.支持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积极帮助枣庄市争取国家重大产业项目,省有关部门在发展规划、产业布局、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等方面,对枣庄市给予重点支持。在实施全省产业振兴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中,优先支持枣庄市煤化工、机械制造、新型建材、文化旅游、运河物流等接续替代产业的发展,加大省级建设基金、国债资金的投入力度,引导其加快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2.支持文化旅游和运河物流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将台儿庄古城恢复重建项目列入国家《京杭大运河旅游专项规划》。把文化旅游和运河物流项目作为全省重点项目对外招商,同时在省级贷款贴息资金、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积极支持枣庄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物保护等工作。
  3.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将鲁南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院列入国家科技创新平台项目,并在省科技专项资金、建设用地指标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积极引导枣庄市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用于扶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加快发展。支持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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