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海南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海南省节能
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环保部、住房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国资委、广电总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201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973号)的要求,我省定于2015年6月13日至19日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现将《2015年海南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节能减排降碳、应对气候变化舆论宣传,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海南,请各市县、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并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宣传效果好的实施方案,安排专项经费,加强沟通协作,精心组织好今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活动结束后,请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5年7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2015年海南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
海南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黄培洵、唐俏瑜 ,联系电话:65238381,电子邮箱:chenfm@hainan.gov.cn)
附件:
2015年海南省节能宣传周和
低碳日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海南省2015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有道 节俭有德”,低碳日活动主题为“低碳城市 宜居可持续”。节能宣传周活动时间为6月13日至19日,其中低碳日时间为6月15日。
二、总体要求
宣传落实《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和《2015年深化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工作方案》。以建设生态文化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和知识,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全社会进一步把节能低碳理念转化为全民行动,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三、主要内容
(一)宣传周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
1.2015年海南省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6月13日(周六)上午9:30,在省图书馆会展楼广场举行。以简洁方式,启动我省2015年节能宣传周活动。
2.节能技术产品展示会。6月13日,在省图书馆会展楼广场,以宣传画板、摊位展示、现场演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宣传我省节能降碳成就和典型案例,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开展节能减碳咨询活动,发放《节能降碳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海南省委,海口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省节能减排协会、省科技企业联合会)
3.绿色骑行宣传活动。配合宣传周启动仪式,6月13日在省图书馆会展楼广场,组织车友会开展自行车节能减排低碳出行宣传活动。计划从省图书馆出发、途经长堤路、滨海大道,终点站为火车站,沿途宣传节能宣传周主题。(责任单位:省文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开展节能技术产品成果交易签约活动。(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单位:省技术交易中心)
(二)宣传行动
1.部门行动。宣传周期间,主办单位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内容为“节能有道 节俭有德”、“低碳城市 宜居可持续”的宣传条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节能宣传周活动及节电宣传口号;在电梯间、会议室、宣传公告栏等位置张贴宣传海报。(责任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开展节能减排低碳科普知识、技术及产品宣传。在校园、社区、商业网点和长途客运站、码头等地方悬挂宣传条幅。编印《节能降碳技术产品推广案例》等资料,印制节能宣传周海报及宣传单,向社会发放。(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海口市人民政府)
2.媒体行动。宣传周期间,在海南日报、南国都市报、国际旅游岛商报、海南特区报、《酒店与餐饮》杂志、海南节能减排网等报刊上刊发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有关新闻报道、开设节约用电宣传专栏。约请电信、移动、联通三家运营商在节能宣传周期间发送倡议节能降碳的公益性宣传短信。(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节能减排协会)
以“节俭美德我行动”、“低碳海南我建议”为话题,在微博、微信上进行节能低碳的互动讨论。(责任单位:共青团海南省委)
3.园区行动。宣传周期间,向社会公众开放三亚亚龙湾节能减排宣传园,宣传蓄能型集中供冷节能技术及应用情况。(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单位:华德鹏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4.节能技术产品巡回展。宣传周期间,组织适用节能技术产品到部分市县及城市居民小区开展巡回展示活动,广泛宣传节能知识、推广节能技术。(责任单位:市县人民政府,承办单位:省节能减排协会、省科技企业联合会)
(三)节能技术推广活动
1.冰蓄冷节能技术推广会。宣传周期间,组织三亚市重点用能单位及企业,在亚龙湾冰蓄冷供冷站召开现场会,交流推广冰蓄冷节能技术。(责任单位:三亚市工信局)
2.水蓄冷节能技术推广会。宣传周期间,组织海口市重点用能单位及企业,在海口英利公司召开现场会,交流推广水蓄冷节能技术。(责任单位:海口市工信局)
(四)“节能进机关”活动(责任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1.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举办生态文明报告会、节能环保展览会、节能低碳技术产品展示会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能源资源形势和基本国情教育,普及节能低碳、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方面的知识。
2.营造“节能宣传周”活动氛围。宣传周期间,各公共机构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举办知识讲座、参观展览等方式,广泛宣传节能工作,营造节能氛围,通过制作宣传栏、利用电子显示屏、政务网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
3.开展“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5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各公共机构同时举办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以停开七层以下办公楼电梯、关停办公区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方式开展电力紧缺体验,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绿色出行方式节能减碳。
4.开展节能政策法规宣讲活动。宣传周期间,组织各公共机构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5年深化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工作方案》、《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等节能政策法规,学习情况纳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内容。
5.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活动。宣传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典型事迹,推广节约型机关、学校和医院的先进经验。
6.推进公共机构节约用水。在公共机构中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加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
7.推进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爱粮惜粮,反对餐桌浪费”教育活动,宣传节约粮食的重要性,落实各项节约粮食反对浪费措施,带动全社会形成爱粮节粮的良好风尚。
8.组织创建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宣传活动。组织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开展创建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宣传活动,通过节能知识讲座、能源资源国情报告会、节能知识竞赛和组织开展节能体验等活动,倡导全省师生和医务工作者广泛参与节能节水实践,建设节约型校园和节约型医院。
(五)“节能进校园”活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共青团海南省委)
1.在全省大中小学校开展“校园节能低碳行动”,利用学校校报、校刊、广播、网络、黑板报等载体,大力宣传节能低碳知识,努力营造浓厚的节能低碳氛围。
2.组织“三个一”活动,在大中小学校举办一次能源资源国情报告会或气候变化、节能低碳、生态文明讲座,组织一次节电体验活动,开展一次有关节能低碳的团队活动或班会。通过上述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节能减排低碳创意思考和创作,树立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的节能减排降碳理念和行为习惯,营造节约型绿色校园的良好氛围。
3.开展“儿童节能低碳体验”活动。宣传周期间,倡议全省幼儿园学童在父母的陪同下,步行或乘公交车上下学,体验能源紧缺和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六)“节能进企业”活动
1.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国有企业创建活动。动员国有企业深入开展节能和资源节约宣传活动,加快实现能源结构清洁化、低碳化。加大国有企业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提高节能减排低碳专业技能。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工艺装备,带头履行节能减排低碳的社会责任。(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2.开展“我为节能减排降碳作贡献”活动。在职工中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围绕节约电力资源和保护环境,开展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五小”活动。(责任单位:省总工会)
动员和组织职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找漏洞、查原因,为企业提高用能效率、减少能源浪费提出合理化建议。(责任单位:省总工会)
3.组织开展能效活动。组织专家对重点行业、企业的能效水平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帮助企业寻找差距,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省节能监察大队)
4.组织印发第三批《海南省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广目录》,为相关部门、行业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节能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加快推动节能降碳适用技术产品在我省各领域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七)“节能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海口市人民政府、省节能减排协会)
1.组织宣传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利用社区宣传栏或设立展板宣传居民阶梯电价、水价政策,推动居民合理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
2.社区节能低碳宣传。宣传周期间,到社区派发节能宣传手册、传单、宣传品,现场咨询家庭节能节电及低碳有关知识。
(八)“节能进农村”活动(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节能减排协会)
1.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广泛普及节水知识,推广农田节水技术。宣传农业循环经济、节水和农村环境改善的成效。组织省级农业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农村沼气综合利用、测土配方施肥、绿色植保、节水灌溉等节能减排的农业低碳新技术的培训和推广。
2.通过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等形式,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低碳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九)交通节能宣传活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1.开展低碳交通运输宣传。在客运站点、港口码头等公共场所及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上,利用视频、海报等形式宣传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效以及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理念。
2.宣传汽车节油驾驶操作技能。推广应用乔森节油法,宣传节油驾驶理念和技术,促使驾驶员养成节能驾驶习惯,掌握节油驾驶技术。
3.以“绿色低碳交通引领交通运输现代化发展”为主线,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印发绿色出行宣传手册,引导广大车友多乘坐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提倡节油环保驾车和使用低排放、低能耗汽车等出行方式,倡导公众绿色出行。
(十)建筑节能宣传活动(责任单位:省住建厅)
1.组织绿色建筑(小区)知识宣传。宣传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等方面知识,提高公众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认识。
2.组织开展绿色建筑政策标准宣贯培训会。培训内容为:《海南省绿色建筑设计基本规程》、《海南省绿色建筑基本技术审查要点》、《海南省绿色建筑施工管理基本规程》、《海南省绿色建筑竣工验收基本规程》、《海南省绿色建筑运营管理基本规程》、《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技术导则(试行)》。
3.举办绿色建筑(小区)暨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工作现场交流会。进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及首批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证书(标牌)颁发仪式,开展绿色建筑工作座谈,发布海南省公共建筑能耗管信息平台及参观建筑能耗分项计量项目。
(十一)绿色饭店、绿色消费活动
1.推进绿色饭店创建工作。在三亚组织召开“海南省绿色饭店创建工作推进会暨酒店餐饮业节能新技术产品推介会”,推介、交流宾馆酒店节能、减排、低碳典型案例和作法。组织编印《绿色饭店节能降碳案例》,推广一批适合酒店餐饮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改造的节能技术产品,推进宾馆酒店绿色运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节能减排协会、省酒店餐饮协会)
2.组织节能进商场、进超市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在全省各市县的大型商场和超市开辟绿色消费专柜,向消费者和顾客宣传节能知识,推介高效家用电器产品,促进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的销售和使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节能减排协会)
3.组织开展“反对奢侈、我倡议、我行动”专题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4.开展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宣传活动。(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十二)低碳专题活动
1.低碳倡议。倡议“建设低碳海南,争当绿色公民”,激发公众保护环境、建设低碳海南的信心。
2.低碳知识宣传。以宣传展板、节能低碳产品展示等方式,宣传低碳知识及我省推进低碳发展工作进展情况。
3.开展低碳专题培训和座谈会。开展低碳培训和讲座,聆听企业代表、普通公众对海南低碳发展的诉求。
4.低碳媒体行动。在海南日报开展“低碳海南”摄影比赛,推动海南电视台、海南日报等媒体宣传我省低碳进展情况。(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节能减排协会)
5.组织宣传节能减碳适用技术。开展科技示范宣传,普及节能减碳实用技术和生活节能窍门,组织太阳能技术和产品体验周活动,提高公众节能减碳科技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十三)资源节约宣传活动
1.宣传国家及我省散装水泥政策法规。总结近年来我省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节能减排成果。(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散装水泥办)
2.限塑及温控专项检查。采取现场抽查等形式,对大中型购物商场、超市塑料袋有偿使用、超薄塑料袋使用及温度控制情况进行检查。(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节能监察大队、海口市人民政府)
3.“城市限粘 县城禁实”专项检查。采取资料核查、建筑现场抽查等形式,对“城市限粘 县城禁实”的完成情况和完成进度进行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四)节能知识普及活动
1.组织宣传《海南省节能监察暂行办法》。组织三星及以上宾馆酒店能管负责人及能管员进行宣贯办法并培训。(责任单位:省节能监察大队)
2.组织开展节能“四个一”实践活动(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志愿者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资源节约意识,强化青少年节能减排实践,从小培养节约意识。(责任单位:共青团海南省委)
3.开展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结合“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新环保法等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强化民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4.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展示。(责任单位:省可再生能源协会)
四、组织机构
2015年我省节能宣传周及低碳日活动由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办公室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海南省委等为主办单位。海南广播电视台、海南日报、南国都市报、国际旅游岛商报等新闻媒体和省政府门户网站负责宣传工作。省节能监察大队、省节能减排协会、省可再生能源协会、省科技企业联合会等具体承办相关工作。
五、有关要求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活动组织协调,会同各主办单位组织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各项活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组织本系统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市县要结合实际,制订针对性强、宣传效果好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落实节能宣传专项经费,确保宣传活动有效开展并取得成效。
活动结束后,请各市县、各有关单位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于7月15日前报海南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本次宣传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奖励。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处黄培洵、唐俏瑜,联系电话:65238381,传真:65307058,电子邮箱:chenfm@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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