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制定机关:
湖南省
发文字号:
湘政办发〔2023〕47号
公布时间:
2023.11.02
实施时间:
2023.11.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
地方法规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因地制宜发展竹产业、让竹林成为美丽乡村风景线,把小竹子做成大产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10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林改发〔2021〕104号)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千亿竹产业的部署,助推乡村振兴、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实施,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

到2028年,全省竹林面积稳定在1825万亩左右,其中分类培育林分达60%以上,大径竹面积达10%以上,基本实现竹林可持续经营;培育规模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竹产业龙头企业150家,年产值15亿元以上的竹产业示范园区10个,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的竹产业发展示范县3—5个;竹林固碳释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休闲游憩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凸显,竹文化得到较好传承和弘扬,年竹文旅达3000万人次,竹农人均竹业年收入2000元以上;研发推广3—5个科技含量高、应用前景广的竹基新材料产品;将“潇湘竹品”打造成国内有较好知名度的公用品牌,基本形成链条紧密、三产融合、科技支撑、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实现全省竹产业年产值1000亿元以上。

二、优化发展布局

根据我省竹资源分布及竹产业发展基础,设置竹产业重点发展区、一般发展区。重点发展区为竹林面积10万亩以上且有较好产业基础的县市区,分别为湘东区(浏阳市、炎陵县、茶陵县、桂东县、汝城县等),湘中区(桃江县、赫山区、双峰县、新化县、桃源县、大祥区等),湘南区(耒阳市、双牌县、蓝山县、新田县、苏仙区等),湘北区(临湘市、岳阳县、平江县等),湘西区(绥宁县、城步县、会同县、芷江县、洪江市、洪江区、靖州县、保靖县、永顺县等);重点发展区以外的县市区为一般发展区。支持重点发展区打造“一县一特”主导产品,重点发展竹笋、竹集成材、竹纤维复合材料、定向重组竹、竹缠绕材料、竹基炭(碳)材料、竹基生物材料、竹家具、竹日用品等;鼓励一般发展区培育竹资源,参与竹产业链分工。

三、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优化资源培育。全面实施笋用竹林、材用竹林、笋材两用竹林、纸浆竹林、景观竹林等分类经营,将符合条件的竹林培育纳入造林补助、森林抚育补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退化竹林、低产低效竹林修复纳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鼓励竹林流转经营,支持竹产业重点发展区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的丰产竹林示范基地,支持组建竹林经营、竹笋采挖、竹材采伐运输等专业生产组织。支持有条件的竹林开展FSC(森林管理委员会)认证、CFCC(中国森林认证委员会)认证。(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加强资源保护。加强大径竹等优质竹资源培育管护和竹林病虫害生物防治。保护利用竹种质资源,建立健全竹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体系,支持以多元化形式建设竹种质资源库和良种基地。支持有关科研院校开展竹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和开发利用,选育和引进一批符合我省竹产业发展的优良竹种。推进竹林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提质主导产品。提质竹笋产品,完善竹笋加工企业与竹农利益链接,加大竹笋贮藏保鲜等技术研发投入,实现加工绿色化、机械化。提质竹材及竹材产品,着力破解竹材加工粗放、加工机械低效及竹材产品易霉变、易开裂等瓶颈,推动竹纤维复合材料、定向重组竹材等工程材料,竹基炭(碳)材料、竹基生物材料、“以竹代塑”产品等先进材料的提质升级。挖掘竹制品“代塑”“代木”功能,加快竹工艺品、竹日用品替代酒店、餐饮、家居等行业的塑料、木材消费品。(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

做强示范主体。打造一批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园区,支持省级现代林业特色产业园、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等竹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对园区配套设施与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打造一批全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对示范县实施的竹产业发展项目,符合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帮扶效果好等相关规定要求的,优先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予以支持,属于脱贫县的纳入我省脱贫地区“一特两辅”脱贫主导特色产业予以重点支持。支持建设竹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引导发展竹碳汇等新兴产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科技厅)

拓展营销渠道。支持举办竹文化节等节庆展会,支持竹企业参加国家、省及国(境)外重点展会,对符合条件的参展主体给予适当补贴。充分利用国内、跨境电商平台增加流量和客户群,提升满足个性化、定制化需求的供给能力,完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扩大竹产品销售。(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

支持推广使用竹林喷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建设笋用竹林灌溉设施。支持围绕重点竹加工龙头企业竹原材料供给建设竹林道,统筹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防火林道规划,提升竹林道建设规模,全省每年建设竹林道示范路500公里。鼓励竹产业重点发展区探索竹子下山方式。对科学布局建设笋竹初加工点(初加工是指与笋竹生产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简单加工,其中简单加工是指去皮、剥壳、粉碎、切割、干燥、碳化等)、组建专业采伐队、规范农用车运输竹材、开发竹材运输实用装备的示范项目给予支持。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新鲜竹笋的车辆给予享受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责任单位:省林业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五、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组建科研团队及平台。支持依托院士团队和高校院所、骨干企业等力量组建湖南省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团队申报实施竹产业创新研发等项目;支持建设竹产业创新工程技术中心、竹产业科技创新孵化基地、竹产业研究院、竹材培育与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等一批创新平台;支持培育引进相关科技人才。(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林业局)

加快新产品新材料研发。支持高校院所、创新平台、龙头企业等加快竹纤维、竹缠绕材料、竹基材料、竹提取物、竹生物质颗粒、竹基炭(碳)材料等新材料、新产品的应用研究;将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纳入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专精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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