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农牧厅〈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制定机关:
甘肃省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09〕117号
实施时间:
2009.06.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
地方法规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省农牧厅《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意见
(省农牧厅 二○○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重要意义
  农用塑料薄膜覆盖栽培技术的广泛推广应用,明显提高了土地产出能力和农产品产量,特别是全膜双垄沟播栽培技术的推广,不仅使粮食大面积增产,而且催生了农村新型产业的兴起,对发展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膜使用量增大,随之而来的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大量废旧农膜随意弃置,破坏自然景观,影响农村环境卫生,造成资源浪费;残留在土壤中影响作物生长,导致作物减产。因此,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农田“白色污染”已成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对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搞好农村节能减排、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优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废旧农膜污染防治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县、乡政府监管,市场化推进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废旧农膜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二)主要目标。通过2—3年的努力,在全省地膜覆盖面积大、地膜污染较重的地区,扶持建立一批有一定影响和辐射作用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加工企业。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加工能力,使废旧农膜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力争到2015年,全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科技研发和推广应用。要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及加工再利用的技术创新,研究开发和引进推广利用废旧农膜加工再生颗粒、生产防水防漏材料、生产塑料编织袋、裂解加工生产燃油等废旧农膜再生加工技术,延伸产业链条,增加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产品附加值;积极开展可降解和无污染农膜的科技攻关和技术研发,利用天然产品和农副产品的植物性纤维生产可降解环保型农用薄膜,以取代传统塑料薄膜;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膜,推广一膜两用技术、适时揭膜技术、机械拾膜技术,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08mm的超薄地膜,以降低废旧地膜的捡拾难度;建立废旧农膜污染防治核心示范点(区),开展试点示范,树立防治废旧农膜污染的典型,向农民展示推广农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技术。
  (二)加快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根据各地农膜使用及污染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扶持建立一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带动周边地区废旧农膜及废旧塑料制品的回收加工及再利用;在乡镇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站(点),方便农民交售;结合地膜补贴开展“交旧领新”或“以旧换新”工作;同时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乡村物业管理站,建设田间垃圾收集设施,对农村垃圾(废旧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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