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南省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

制定机关:
海南省
发文字号:
琼发改环资〔2021〕486号
实施时间:
2021.07.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
地方法规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15号),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相关单位编制了《海南省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行动计(2021—2025)》,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市县、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按照责任分工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邮政管理局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司法厅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



海南省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5)


  为加快推进海南省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15号)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实现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目标定位,坚持系统观念、绿色发展、先行先试,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理,以有效落实法规标准政策和优化要素供给支撑为保障,强化协同治理和主体责任落实,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培育可循环包装规模化应用模式,建立贯穿快递包装设计、生产、使用、回收全链条的协同治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协同共治、系统推进。坚持部门协同、行业自律、社会共建,系统推进包装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上下游关键环节综合治理。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聚焦快递包装绿色治理难点、堵点问题,突出源头、回收关键环节治理,促进形成快递包装绿色治理长效机制。
  创新引领、产业联动。强化科技支撑,加快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培育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发展的新业态,以点带面推动实现整体创新。注重上下游有效衔接、产学研协同增效。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海南省快递包装绿色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相关法规标准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地方法规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形成快递包装治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海南省电商和快递包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普遍推行。电商快件基本不再二次包装。基本实现全省邮政、快递网点设置符合标准的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多次复用(循环)包装技术在重点企业推广应用。快递包装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25年,海南省快递包装的系统化治理水平和能力明显提高,基本建立贯穿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链条治理的长效机制。省际重点区域或重点线路应用可循环快递包装取得突破进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可循环包装规模化应用模式。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协同增效,完善快递包装法规标准制度体系。
  1.健全法规体系。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快递暂行条例》《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建立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研究修订《海南省邮政条例》,增加快递包装绿色治理相关内容。(省邮政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司法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地方标准体系。收集快递包装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相关国际标准名录。在邮政快递业绿色包装、农特产品寄递包装、离岛免税商品寄递包装等领域,根据实际需要,结合海南省实际,按照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制定相应地方标准。建立健全对电商企业、寄递企业绿色包装评价标准体系。引导行业协会围绕可循环快递包装、生物降解塑料包装研究出台团体标准。(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参与)
  (二)强化源头管控,提升快递包装产品规范化水平。
  3.加强快递包装污染治理。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要求,分种类分阶段在全省逐步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指导推动省内主要电商企业、寄递企业制定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包装减量和替代计划,向社会发布年度减塑情况报告。推动本地主要电商平台制定平台规则、服务协议,引导平台内电商经营者减少、替代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督促电商企业落实快递包装绿色治理要求。自2021年起,开展重金属和特定物质超标包装专项整治,加大防治力度,全面禁止电商和寄递企业使用重金属含量、溶剂残留等超标的劣质包装袋,禁止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成的填充物。鼓励寄递企业提升采购使用经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快递包装比例。(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和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快递包装减量升级。持续推动减少二次包装,鼓励电商企业通过产地直采、原装直发、聚单直发等模式,减少快递包装用量,引导电商和寄递企业与商品生产企业上下游协同,设计生产应用满足寄递需要的原发包装。鼓励寄递企业通过向上游提供前置服务等方式,提供包装、收寄一体化服务,逐步实现一次包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并满足寄递需要。推动电商企业、寄递企业全面推广使用“瘦身胶带”、免胶纸箱等简约包装产品,通过包装结构优化减少填充物使用量。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运单,提升一联电子运单应用比例。(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和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探索入岛包装治理路径。加强网购渠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流通监管,跟踪协调国内主要电商平台落实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停止对海南销售列入禁止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引导平台内经营者对销往海南的商品逐步停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减少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规范快递包装使用。推动各寄递企业落实海南省快递包装绿色治理要求,探索对寄往海南省的邮件快件采取分类包装等方式,把好收寄关口,减少岛外输入型包装污染。(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分别按职责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三)督促责任落实,持续开展包装操作规范化建设。
  6.提升操作规范水平。督促海南省的电商企业、寄递企业要健全包装规范操作管理制度,加强绿色包装操作知识技能培训。将不规范分拣、投递、包装操作等行为纳入快递行业抽查事项目录,推动解决被动式过度包装问题。(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电商快递协同治理。督促寄递企业强化用户引导,履行对协议用户自备包装物书面告知义务。发挥电商协会或产业联盟作用,将快递包装相关产品、操作标准向上游电商企业传导。鼓励电商企业、寄递企业开展绿色消费活动,引导电商经营者率先针对离岛免税品寄递为消费者提供“绿色包装物”选项,通过积分激励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使用。(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试点示范先行,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
  8.推动仓配、中转等环节全面推广应用可循环包装。选择一批本地主要电商平台、电商企业、连锁商超,在仓配物流、生鲜同城配送和散货物流中推广应用可循环、可折叠快递包装和可复用冷藏式快递箱,减少塑料泡沫箱等一次性包装的使用。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发往海南省内电商仓储、中转、配货、商超物流等使用可循环包装容器。巩固寄递企业中转环节使用可循环集装袋成效,提升循环集装袋(箱)、集装单元器具等应用比例,实现分拨环节循环包装应用全覆盖。(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和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培育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模式。推动京东、苏宁等品牌,本地电商平台和电商经营者选择部分商品种类,设立可循环包装商品专区,采取绿色消费和积分奖励,引导用户配合使用可循环包装。实施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工程,先期选择一批具有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经验的电商企业、寄递企业和第三方平台,在海口、三亚等市(县)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支持参与方丰富回收方式和渠道,逐步扩大可循环快递包装的使用范围。(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和各市县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设施建设。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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