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鲁环发〔2022〕6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现将《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2年5月9日
山东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加快推进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家、省关于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立足我省“三农”工作实际,以削减土壤和水环境农业面源污染负荷、促进土壤和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南四湖流域、东平湖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为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强化源头减量、循环利用、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持续深化推进农业生产污染防治和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打造乡村生态振兴齐鲁样板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到2025年,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控制,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化肥、农药减量化稳步推进,农膜回收率达到92%左右;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试点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初步建成,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种植业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大力示范推广滴灌、喷灌等水肥一体化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施用缓释肥等精准施肥技术,提倡增施有机肥。推进科学用药,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绿色防控技术和高效大中型植保机械。分期分批淘汰现存10种高毒农药。积极创建国家绿色防控示范县。鼓励以循环利用与生态净化相结合的方式治理农田退水。到2025年,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6%左右、10%左右。
2.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科学合理施用畜禽粪肥。畜禽养殖场户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散养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管理。推动种养大县建立农牧循环模式,培育一批种养结合样板基地。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加强运行管理,规范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在散养密集区推广典型治理模式,因地制宜构建整县制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体系。在养殖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基于土地消纳粪污能力,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维持100%,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水平明显提升。
3.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严格落实水产养殖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推广池塘工厂化循环水、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健康养殖方式,开展以渔净水、以渔控草、以渔抑藻,发挥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功能。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完善循环水和进排水处理设施,推进养殖尾水节水减排。到2025年,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
4.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整县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深入实施农膜回收行动,以标准地膜推广、废弃农用薄膜回收、全生物降解地膜替代为主要途径,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和长效机制。
(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督管理
1.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加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在人口集中区、主要养殖区和种植区等,加密布设水体质量监测点位,到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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