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实施意见

制定地区:
辽宁省
发文字号:
辽政发〔2018〕30号
公布时间:
2018.10.23
效力位阶:
省级其他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
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实施意见
辽政发〔2018〕3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实现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不仅是物流业自身发展要求,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对于促进辽宁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物流工作的决策部署,大力发展全省现代物流业,提高物流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新一轮东北振兴等国家战略和加快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为引领,以物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物流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以物流资源整合和物流基础建设为抓手,以科技创新和“互联网+”高效物流为动力,以制度和政策创新为保障,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和完善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加快提升物流业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构建内外联动、陆海互济的全面开放新格局,为将辽宁打造成为面向东北亚开放的大门户,为全面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实现全面振兴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市场主体活力。加强政府规划政策引导扶持,完善法规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发展环境。
  扩大开放,深化改革。抓住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自贸试验区建设和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战略机遇,加快形成内外联动、陆海互济双向物流发展新格局;推动物流体制机制和业态模式创新,以创新破解难题、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
  科技支撑,创新驱动。以“互联网+”现代物流和现代物流技术装备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以服务、技术、组织、方式、体系等多元创新推动物流业新旧发展动能转换。
  整合资源,协同融合。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相关资源,统筹国际、区域、城乡、行业物流发展,推动物流与制造、商贸、金融等多业融合,构建智慧供应链物流新体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降至16%以下,物流业增加值增速达到8%左右。物流业步入转型升级发展阶段,存量物流资源实现整合提升,新增物流资源形成有效供给,物流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有较大提升,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初具规模,成为全省实施“一带五基地”建设、“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到2022年,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占社会物流总额的比重进一步降低,物流业增加值增速进一步提高;物流业社会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的水平进一步提升,物流业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对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服务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我省在区域和国际物流体系中的地位明显提升,成为东北亚重要的国际物流枢纽和开放型产业组织服务中心。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物流空间发展格局。
  依托临近日韩蒙俄的地缘优势、沿海沿边的区位优势、位居进关出海要冲的交通优势和作为东北区域中心的城市群优势以及产业基础优势,加强陆海双向统筹与海陆空联动,着力提升和完善以多式联运为重点,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北亚地区和国内东北、华北、东南沿海的物流组织功能和服务体系,逐步形成发展定位明确、功能优势互补、运行协同高效的物流枢纽布局和物流大通道布局。
  1.完善“2+3”物流枢纽。加快建设沈阳、大连2个物流主枢纽和营口、锦州、丹东3个重要物流枢纽。着力打造东北亚国际物流双枢纽组合优势,提升我省在东北和东北亚区域国际物流体系中的战略地位。
  (1)着力推进沈阳物流主枢纽建设。大力推进沈阳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推动物流、制造业、金融等多业联动发展。加快推进沈阳港建设,调整优化物流园区结构,增强物流集聚区吸引力和辐射力。加强多式联运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沈阳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进装备制造和现代服务业,加快推进沈阳桃仙国际机场二跑道和空港物流园区建设,大力发展临空产业和临空物流,加速打造功能完备的东北区域和东北亚国际航空物流中心。沈阳将建设成为物流资源高度集中集聚,物流服务功能健全高效,物流服务与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具有较高辐射能级的东北区域和东北亚国际物流枢纽。
  (2)着力推进大连物流主枢纽建设。以海空两港为依托,加快海港功能提升和大连新机场建设,加强运输方式系统集成与高效链接,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快速提升国际供应链物流枢纽功能。加强国际与地区分拨、城际配送、流通加工、保税仓储、货物混配等服务功能,着力提升大窑湾港和保税区的物流综合服务功能,使大连口岸成为东北亚多功能物流服务中心。强化石化、粮食、矿石、汽车、水产品、集装箱等优势大宗货种物流服务,提升大宗商品集散功能,使大连成为国际化、区域性重要商品采购分拨集散中心。推进航运物流智慧化,建设航运物流电子商务平台、云计算平台和大数据中心,拓展物流金融、物流人才、物流数据的配置交易功能,使大连成为智慧物流的网络枢纽和高端要素交易平台。大连将建设成综合运输枢纽、综合物流服务、航运服务等核心功能强大,具备国际物流分拨、供应链创新应用、要素交易、运营结算、指挥调度等高端服务功能的东北亚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和供应链物流枢纽。
  (3)加快建设营口、锦州、丹东重要物流枢纽。营口重点依托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和临近腹地的港口优势,推进港口集疏运体系和中俄国际集装箱物流园区建设,加强辽鲁滚装甩挂运输通道以及国内沿海航线与“辽满欧”等国际物流大通道衔接,加速港口由终点港向中转港转变,提升营口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物流功能的区域性物流中心。锦州依托辽西中心城市、临近蒙东地区、位于进出关要冲和沿海港口的优势,重点发展以海港和空港为依托的临港物流,大力提升多式联运水平,积极拓展“辽连欧”“辽新欧”国际物流服务,打造东北西部、内蒙东部、蒙古国以及俄罗斯远东地区便捷出海口和重要物流枢纽。丹东依托沿边口岸、沿海港口的独特优势,着力推动边贸和跨境物流发展,积极拓展面向东北东部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地区的物流服务,打造东北东部地区、俄罗斯远东地区重要出海口和国际边贸物流枢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相关市政府)
  2.打造“三纵一横”物流大通道。“三纵一横”物流大通道即大连—营口—沈阳—哈尔滨—满洲里中部纵向物流大通道,锦州(葫芦岛、盘锦)—阜新(朝阳)—通辽(赤峰)西部物流大通道,丹东(大连)—通化—牡丹江东部物流大通道;长春—铁岭—沈阳—山海关(含长春—阜新—朝阳—承德)进出关横向物流大通道。以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融入“京津冀”发展战略为牵引,加快构建“三纵一横”物流大通道,完善大通道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及沿线主要货运场站设施、物流园区、集配中心建设,加强港口、铁路货场、公路货站等重要枢纽运输方式间的衔接,加快推进大连、营口、锦州、葫芦岛等港口后方集疏运通道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提升物流组织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物流大通道对外联通日韩、蒙俄、东南亚、南北美、欧洲,对内衔接东北、蒙东、京津冀、华中、东南沿海的优势,加快发展多式联运陆海双向物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
  3.完善省域物流服务网络。以城际综合运输网络为基础,以物流园区、基地、中心为依托,发展沈(铁)辽鞍营大、沈(抚)本丹、沈阜朝、沈盘锦葫、大丹、锦朝、阜盘营等7条城际物流带,形成以城市为中心,梯次辐射县乡村的城乡物流网络。充分发挥国家级沈阳现代物流业创新发展城市、大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各级、各类物流业试点示范作用,强化省域物流运营组织协同,推动服务网络和平台资源共享、大型物流设施共建共享、物流配送车辆通行权限共享,促进城市群和城乡物流协同化、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各市政府)
  4.推动物流业集聚化发展。以产业布局、交通区位条件为依托,以规划为引领,引导各类物流业态、基础设施、信息平台、综合服务等资源的集聚化发展,打造具有较强区域集聚辐射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产业集群,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产业集群体系。着力推动物流业与商贸流通、生产制造业以及物流业与各类功能区联动、协同发展,提升我省在全国乃至东北亚地区产业链和价值链中的竞争优势。(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二)扩大物流开放合作。
  1.推动国际物流发展。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为牵引,加快建设对外开放大枢纽,畅通对外开放大通道。加快提升沈阳、大连、营口等城市国际物流服务功能,建设和完善沈阳、大连、营口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提升口岸服务水平。着力推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制度和运作模式,增强服务功能和辐射能级。加快推进“辽满欧”“辽蒙欧”“辽海欧”国际物流大通道建设,重点加快大通道铁路断头、瓶颈路段和海铁联运设施建设,构建以多式联运为重点的陆海双向国际物流体系。推进海港、陆港物流运营组织协同,统筹打造中欧班列辽宁集结中心,将辽宁打造成“一带一路”重要国际物流陆海转运中心。加强辽鲁陆海货滚甩挂运输等国内物流通道与“辽满欧”等国际物流大通道的对接,加强物流业与口岸、出口加工区(基地)以及沈阳、大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物流体系的协同联动,推进境外物流基地(园区)建设,开辟更多物流支撑节点,扩大国际物流服务网络,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省交通投资集团、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
  2.优化国际物流发展软硬环境。以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推进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整合、优化,完善功能,着力构建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做强做优沈阳、大连和营口综合保税区等国际物流先导区域,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创建保税物流功能区。完善“单一窗口”国际物流服务,推进通关流程“去繁就简”,强化快速通关查验能力,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持续推进海关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沈阳海关、大连海关,有关市政府)
  3.推进区域物流协调发展。加强东北区域省际间、城际间政府和企业互动合作,推动市场机制下的区域资源整合,优化物流资源配置,提升区域物流运作协同化、一体化水平。加强与京津冀区域物流体系的衔接,以京津冀辽产业合作、农产品供给、现代服务业对接、科技创新与人文交流、生态环境联防联治为牵引,共同构建京津冀辽融合协同的跨区域物流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商务厅、省供销社,各市政府)
  (三)推动物流业创新发展。
  1.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加强运输方式间的协调衔接,大力发展海铁、海公、铁公、公空等多式联运和滚装运输、甩挂运输,提高货物运输的物流化组织能力和水平。优化物流通道港口、公铁货运场站、机场等主要交通枢纽内部的功能布局,加强装备、技术、管理、运营等传统运输模式的物流化再造和提升,提高交通枢纽的物流运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推进公转铁运输,对重点工矿企业、物流园区和港口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发展定制化运输服务。重点推进沈阳铁路综合货场和大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大连新机场、沈阳机场二跑道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铁路深入港口工程,进一步强化重要枢纽的现代物流服务基础。持续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做好示范工程建设跟踪督导和绩效评估。到2020年,全省90%以上的港口和大型物流园区引入铁路,大宗货物以外的铁路货物便捷运输比率达到80%以上,集装箱海铁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2.培育物流业发展新动能。鼓励物流业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大胆尝试和创新,为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注入新活力。引导全省物流资源在高端平台上的整合和优化,提高物流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多领域、多业态融合发展,不断拓展物流融入产业链、价值链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支持基于“互联网+”的物流新业态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车货匹配、运力优化、运输协同、物流企业联盟、无车承运人等物流新模式。加强在电商物流、供应链物流、冷链物流、危化品物流、物流信息平台等领域探索创新,提升物流业整体效能和效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邮政管理局、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3.推动物流金融发展。鼓励物流企业与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发展仓单质押、存货质押、融资租赁、反向保理等物流金融业务,重点发展物流车辆、设备的融资租赁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物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营口申报物流金融综合改革示范区。积极引进国内物流金融龙头企业,带动本地物流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物流产业园区的金融服务。加强物流金融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有效管控物流金融风险,促进物流金融健康稳定发展。(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四)推动物流智慧化发展。
  大力发展以无线射频识别(RFID)、传感器、激光扫描、移动终端、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全球卫星定位(GNSS)、地球信息系统(GIS)、电子数据交换(EDI)、智能交通系统(ITS)等现代信息技术支撑的“物联网+物流”,加强机器人与自动分拣、二维码、免提扫描(智能眼镜)、自动驾驶货车、无人机、3D打印、智能快递柜等技术设备的研发应用。鼓励适应“互联网+”现代制造、现代农业、现代商业的智能集成物流模式发展,着力提升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智慧供应链物流服务,培育发展一批智慧供应链城市配送中心和智慧供应链物流企业。到2020年,培育100家以上供应链重点企业。(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民航东北管理局、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五)强化物流业发展基础。
  1.提升物流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物流”,推动建立全省物流信息共享、信息交换机制,加快构建和完善平台式物流信息交换共享体系。鼓励第三方专业化物流信息平台发展,吸引更多企业利用信息平台共享物流信息,拓展业务范围。推动中小物流企业加入物流信息平台开展网上物流业务。加快辽宁省交通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与其他行业部门信息互联共享,努力消除“信息孤岛”等信息化瓶颈制约。积极探索建立融合政府、物流企业、行业协会、中介服务、物流金融、生产制造业信息服务的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开放性的跨界公共信息平台,为供应链物流、智慧物流创造发展环境。(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2.提升物流标准化水平。全面推动物流数据处理、作业流程、装备、技术、管理、服务标准化。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交通运输、仓储配送、快递物流、设施设备等物流领域信息标准化和标准体系建设。推广应用电子面单、电子合同等数据化物流活动信息载体,加强不同平台间信息接口、数据传输等标准化建设,促进物流各领域共享共用信息资源。推广使用标准化、模块化物流设施设备,重点加快托盘、集装箱等标准化基础装载单元普及应用。积极开展物流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依托沈阳、大连两市试点企业,组建全省标准托盘循环公用联盟,制定全省物流标准体系指南。鼓励辽宁标准走出去,支持省内单位参与物流行业国家标准的修订。(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机场集团、大连机场集团,各市政府)
  3.提升物流企业竞争力。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引导中小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培育一批技术水平先进、主营业务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龙头物流企业,为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力,注入新活力。推动传统物流提升,鼓励铁路、道路运输以及航运、仓储等单一服务功能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和服务范围,向现代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转型,鼓励制造企业剥离内部物流,发展第三方物流服务;大力发展社会化、专业化、精益化的现代物流。引导中小型物流企业重组和资源整合,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物流运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创新模式的引进和借鉴。支持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在我省设立总部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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