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林业厅《辽宁省林业生态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和《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效力位阶:
省级其他规范性文件

辽政办发〔2004〕16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林业厅

  《辽宁省林业生态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和《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林业厅制定的《辽宁省林业生态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和《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规划任务指标由省林业厅分解下达。

  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辽宁省林业生态建设发展规划纲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充分发挥林业生态建设在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基本情况

  (一)林业生态建设现状

  辽宁省陆地总面积14.75万平方公里,地势自北向南,自东、西两侧向中部倾斜。中南部为辽河平原、辽河三角洲及南部沿海,东西两侧为辽东山区和辽西北低山丘陵区,山地丘陵占陆地总面积的58%。

  “十五”开局以来,全省通过大力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和严格保护公益林,林业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果。据第四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结果表明,全省现有林业用地总面积9515.85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6961.5万亩,活立木蓄积1.85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31.84%。林业生态建设的基本框架已初步形成。

  ——实施天然林禁伐和生态公益林补助政策,标志着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开始进入保护与发展并重的新时期。通过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每年降低木材消耗200多万立方米。通过开展森林分类经营,以东部为主的2100万亩重点公益林,被纳入到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试点崐范围,调动了林农育林护林的 积极性,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地保护。

  ——实施退耕还林和速生丰产林建设工程,加快了全省宜林荒山荒地的绿化步伐。退耕还林工程已完成630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280万亩、荒山造林350万亩。速生丰产林基地面积已发展到520万亩。

  ——实施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综合防护效益已经显现。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造林累计完成332.8万亩。累计营造海防林78.3万亩。1800多公里的大陆海岸基干林带基本实现封闭合拢。平原绿化率上升到11.43%,保护农田2600万亩,有力地保障了商品粮基地的生产安全。

  ——自然保护区建设发展较快,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了加强。全省现有自然保护区66个,总面积1365.2万亩,占全省总面积的6.24%。保护区的森林植被、野生动植物数量和种类都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

  ——城乡绿化美化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绿化正在成为全省生态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城市园林绿地面积92.3万亩,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3%,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

  ——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绿化辽宁”活动,全崐会办林业的热情空前高涨。全省3年来义务植树3.2亿株,折合290万亩,参加人数达8000万人次。公路、铁路、河流等通道绿化达标的总里程为10597.8公里,占可绿化地段的31%,高速公路已基本实现绿化。

  (二)存在问题及影响

  辽宁是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较高,人口和经济快速增长对生态环境的压力较大。虽经多年治理和保护,生态总体恶化的势头有所遏制,但由于历史欠帐较多、治理措施相对滞后、地区间生态差异较大等因素影响,林业生态建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旱涝灾害频繁制约经济发展。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全省累计水灾经济损失511.5亿元,是前40年总和的3.3倍。旱灾面积比五十年代增长了20倍,造成的经济损失增加了7.3倍,其中辽西北地区呈加重趋势。水资源出现严重短缺,主要河流约有70%出现过断流,大型水库蓄水量剧减。

  ——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程度加重。全省每年因侵蚀而损失的土壤达1.31亿吨,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2834吨/平方公里·年,流失土层2.2毫米。沙化和荒漠化面积为1313万亩,直接危害耕地675万亩、草场12万亩。科尔沁沙地正以每年近10米的速度向南推移。

  ——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全省中幼龄林面积占83%,近、成、过熟林仅占17%。现有林分亩蓄积仅为3.61立方米。人工纯林比重大,树种单一,导致病虫害逐年加重。森林资源东西部分布极不平衡。全省尚有1568.7万亩的宜林荒山荒地,其中70%多分布在自然和经济条件较差的西北部边、远、高、险的山区。

  ——野生动植物资源减少,天然湿地面积下降。由于生态环境的破坏,加之乱捕滥猎和乱挖滥采,一些动植物种类面临灭绝的严重威胁。天然湿地面积较五十年代减少了36.32%,其中沼泽芦苇湿地降幅高达72.41%。

  二、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根据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总体要求,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坚持生态立省,按照分类经营、分区突破的原则,调整林业生产力布局,创新营林造林机制,实行质量强林、科技兴林、改革活林和依法治林,努力实现林业生态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二)规划原则

  1.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的原则,努力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优先抓好对全省具有广泛影响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

  3.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采用封、飞、造,乔、灌、草相结合的治理措施,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效益。

  4.坚持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切实提高生态建设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

  (三)目标与任务

  按照“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以森林植被为主体、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的“三生态”战略,规划全省林业生态建设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的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

  1.近期(2003-2010年)为大规模建设阶段。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和天然湿地开发,加强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土流失严重的坡耕地、沙化耕地和过度开垦的土地全部还林(草),重点河流以及遭受严重风沙危害地区的治理初见成效。

  ——规划完成造林保存面积1200万亩,封山育(护)林面积1500万亩,中幼龄林抚育650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面积320万亩。使有林地面积达到8160万亩(新增1200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2.3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到37%。

  其中2003-2007年为集中大规模建设阶段。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力争实现保护天然林3500万亩。

  ——规划完成造林保存面积1000万亩,封山育(护)林面积1000万亩,中幼龄林抚育400万亩,低质低产林改造200万亩。

  ——在强化保护和注重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数量的扩张,使林地面积和森林覆盖率有较大规模的增长。有林地面积达到7960万亩(新增1000万亩),森林覆盖率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达到36%。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2.13亿立方米。

  ——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8.8‰,防治率提高到85%以上,其中生物防治率增加到32%。21个重点火险县区建设森林消防队63支,营造生物防火林带1022公里。

  ——林业科技贡献率由33%提高到40%,科技成果转化率由30%提高到40%。

  ——20%以上水土流失地区得到有效控制。降低沙化荒漠化危害,基本农田建成以基干林带为主体框架的带、崐片、网、点综合防护体系。

  2.中期(2011-2020年)为调整阶段。

  ——通过营造针阔混交林、人工诱导混交林,加强森林抚育、低产林改造等方式,改善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加强保护和恢复天然林资源,使生态公益林中混交林面积比重达到60%以上。

  ——有林地面积达到8630万亩(新增47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9%。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逐步实现森林资源数量稳定增长、质量明显提升和结构进一步优化。

  ——建成森林资源监测网络体系,实现森林资源数据的动态更替。全面实现数字化林业。

  3.远期(2021-2050年)为完善和提高阶段。

  ——有林地面积达到9290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2%,活立木总蓄积量达到5亿立方米,基本实现林业三大效益协调统一,逐步进入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

  ——国土全面绿化,建成以主要江河、山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生态质量实现根本性好转,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基本实现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

  三、建设布局

  根据各地区的不同自然条件和林业经济发展实际,在林业建设上实行分区指导,协调发展。

  (一)辽东山区。包括抚顺、本溪市全境,丹东、铁岭、辽阳、鞍山、营口等市的山区丘陵县(市)区,共31个县(市)区(无林业用地的城市建成区仅计算面积,下同),是天然林保护和水源涵养林建设的核心区。面积8311.3万亩,林业用地面积5181.3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4410.45万亩,蓄积14161.35万立方米,分别占全省的63.35%和76.36%。森林覆盖率53.07%。宜林荒山面积192.58万亩,占全省的12.28%。

  辽东山区以生态保护和提高效益为主,搞好天然林保护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提高森林经营管理水平和林分质量,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多种效益。崐到2007年全区造林保存面积120万亩,森林覆盖率上升1.5个百分点。

  (二)辽中南平原沿海地区。包括盘锦、大连市全境,丹东、沈阳、辽阳、鞍山、营口等市的平原和沿海部分,共32个县(市)区,是防护林体系和城镇绿化的集中区。面积4934.05万亩,林业用地面积980.55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773.8万亩,蓄积1070.13万立方米,分别占全省的11.12%和5.77%。森林覆盖率15.68%。宜林荒山面积97.96万亩,占全省的6.24%。

  辽中南平原沿海地区以生态升位和林、农复合型林业发展为重点,努力搞好农田林网、绿色通道及沿海防护林建设,加快隙地造林、城市绿化和村屯绿化,加强湿地保护,提高绿化水平。以集约方式发展用材林、工业原料林、高效经济林及相关产业。到2007年全区造林保存面积100万亩,森林覆盖率上升2个百分点。

  (三)辽西北地区。包括朝阳、锦州、葫芦岛、阜新市全境,铁岭、沈阳市的部分县(市)区,共29个县(市)区,是恢复植被、加快生态建设的重点区。面积8879.65万亩,林业用地面积3354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777.25万亩,蓄积3314.85万立方米,分别占全省森林面积和蓄积的25.53%和17.87%。森林覆盖率20.01%,宜林荒山面积1278.16万亩,占全省的81.48%。

  辽西北地区以恢复生态和林、牧、农综合开发为重点,实行封、飞、造结合,乔、灌、草合理配置,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草)、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工程,努力恢复植被,扩大绿化面积,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积极发展适宜本地区的名特优新经济林为重点的特色产业。到2007年全区造林保存面积780万亩,森林覆盖率上升9个崐百分点,确保全省森林覆盖率实现36%的目标。

  四、主要措施

  (一)实施林业重点工程,推动林业生态建设的大发展。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培育工程,加强封山育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保护、恢复和发展天然林资源。抓好退耕还林工程,认真兑现补助政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增加林农收入。推进以“三北”防护林、沿海防护林、平原绿化为主的防护林体系建设,集中治理不同类型的生态灾害。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切实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搞好绿色通道工程,加快公路和铁路、河流两翼绿化。加快以辽东红松崐果材兼用林、落叶松速生丰产林、珍贵阔叶树大径材用材林和辽中南、辽西北杨树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为主的基地建设,加强市场运作和集约经营。

  (二)调整和完善林业政策,建立起全社会共同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生态建设中的责任,运用经济手段强化依法履行全民植树义务,吸引外部生产要素流向林业建设,开辟募集社会资金的多种渠道,实现林业生态建设全社会共享共建。要逐步形成公益林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商品林建设以市场融资为主、政府适当扶持的投入机制。

  (三)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构筑新型林业生态建设体制和经营机制。深化分类经营改革,协调建设好林业生态体系与产业体系。切实贯彻好“谁造谁有”的基本政策,鼓励引导多种所有制特别是非公有制成为造林经营的主体。加大集体所有制森林的改革力度,促进集体林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向市场经济的全面转轨。深化国有林场、苗圃改革,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切实解决相关的社会保障问题。

  (四)努力增加资金扶持力度,全方位扩大林业对外开放。各级政府要逐步加大林业生态建设投入,并积极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努力扩大林业对外开放,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实现投入主体多元化,提倡和推行社会力量“自费”造林。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办开放式林业。

  (五)坚持科教兴林。利用高新技术、先进装备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大力提高林业生态建设的质量和效益。要围绕良种选育、干旱半干旱地区植被恢复、重大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沙治沙、种质资源保存与利用、林火管理与控制、经济林产品加工转化等组织科技攻关,提高科技的贡献率。要充分利用3S等现代技术手段,建立动态监测和评价体系,实现林业资源信息化管理。加强林业科技知识普及和技术推广服务工作,继续搞好林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加快林业专业人才培养。对科研、推广和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

  (六)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要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切实加强火源管理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强化检疫执法,坚决控制突发性森林病虫害的蔓延。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森林资源的监管,改革完善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分区施策、分类管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七)坚持依法保护森林和治理生态环境。加快制定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森林资产流转等方面的法规和规章。加大林业综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林业建设者和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林业分类经营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商品林的大发展促进林业产业的大发展,以林产品加工业的大发展带动资源培育业的大发展,以森林旅游业的大发展带动森林服务业的大发展,着力加强以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为基础的第一产业,调整和优化以林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第二产业,积极发展以森林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

  (二)规划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生态建设优先,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2.坚持开发利用与资源培育保护相统一的原则,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实现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的互动发展。

  3.坚持林业产业发展的宏观目标与林业企业、林农利益相协调的原则,把林业产业发展同林业企业、林农经济利益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林业产业发展利益驱动机制。

  4.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与发挥区域经济优势相结合原则,既体现全省产业的统一性,又充分反映区域发展的特殊性,着力建成一批有区域特色并有较大影响力、带动力的林业产业区和产业带。

  5.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的原则,切实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在注重数量和规模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林业产业运行的整体质量,促进林业产业的优化和升级。

  二、目标任务及产业布局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省林业产业产值达到580亿元(不含营林产值,下同),年均增长14.8%(2007年达到395亿元,年均增长15.5%)。年人均林业产值2623元,可为农民年均增加收入43.5亿元,年人均增收196元(2007年人均林业产值1787元,农民年均增加收入29.6亿元,年人均增收135元)。林业产业资源基础初步巩固,林业主导产业逐步显现,市场配置资源的林业产业发展机制逐步形成。

  (二)分区布局及建设重点

  全省建立林业产业八大示范基地以带动八大主导产业的大发展。

  ——在辽东、辽中南及辽西北县(区)大力发展以落叶松、杨树及珍贵阔叶树种为主的优质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基地,积极推进林纸一体化基地建设。

  ——在辽东、辽南、辽西重点县(区)大力发展以板栗、核桃、榛子、大扁杏、山杏、大枣等名特优干鲜果经济林基地和以红松、核桃楸为主的果材兼用林高效示范基地。

  ——在全省大中城市及周边地区积极发展以优良苗木、珍稀木本花卉为主的种苗花卉基地,重点建设以苗木花卉中心基地为骨干的种苗花卉产业集团。

  ——在辽东地区重点建设以林下参为主的高效林下中药材培育示范基地。

  ——在辽东地区重点建设食用菌、山野菜等林业特色的森林食品采集、培育基地。

  ——以国家重点基地为依托,重点建设以林蛙、鹿为主的野生动物驯养示范基地。

  ——在沈大线中心城市地区重点建设林纸一体化基地,以人工速生林、工业原料林为原料的人造板、中高档家具制造业,以及经济林等林产品加工业基地。

  ——在全省森林植被及森林公园建设较好的地区,加强重点森林公园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森林旅游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1.辽东山区。包括抚顺、本溪市全境及丹东、铁岭、辽阳、鞍山、营口等市的山区丘陵县(市)区。

  建设重点:加强以森林资源培育为基础的第一产业,积极发展以林产品精深加工为龙头的第二产业,大力发展以森林旅游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在抓好天然林保育和生态公益林建设的前提下,稳固发展以落叶松为主的人工用材林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以红松为主的果材兼用林和以板栗、核桃、榛子为主的经济林基地建设,积极发展以刺槐为主的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适度发展种苗花卉业;适度开发林下资源,积极培育以木耳、香菇为主的食用菌基地,以林下参为主的林下中药材基地、山野菜采集及人工栽培基地,以林蛙、鹿为主的野生动物驯养基地等林业特色产业;切实搞好林产品精深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条,实现资源的有效增值;依托特有的森林景观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2.辽中南平原及沿海地区。包括大连市、盘锦市全境及丹东、沈阳、辽阳、鞍山、营口等市的平原和沿海县(市)区。

  建设重点:大力发展以杨树速生丰产林培育为基础的第一产业,提高以木质品精深加工为龙头的第二产业,积极发展以森林旅游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充分利用辽河平原的特殊水、热和土地及城市群密集的资源、区位、人才、技术、交通等优势,大力发展以杨树、刺槐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及名特优新种苗花卉基地,积极推进林纸一体化基地建设;着力建设名优干鲜果品生产加工基地;突出发展木质品加工业,创建我省最大的木材生产和加工产业基地;依托当地的森林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积极发展森林旅游业,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

  3.辽西北地区。包括朝阳、阜新、锦州、葫芦岛全境及铁岭、沈阳市的部分县(市)区。

  建设重点:该区大力发展以核桃、山杏、大扁杏、大枣、沙棘为主的经济林基地和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基地为主的第一产业,积极发展经济林及重点木质品精深加工为龙头的第二产业,加快发展以森林旅游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在加大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的前提下,大力发展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工业原料林,加快林纸一体化建设;着重发展核桃、山杏、大扁杏、大枣、沙棘等特色经济林基地;在风沙危害较严重的区域,积极发展林草结合的产业;大力发展名、特、优、新种苗花卉业。

  三、主要措施和对策

  (一)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调控和协调,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制定和完善林业产业发展政策,鼓励和调动全社会参与发展林业产业。科学地编制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和协调,促进林业产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坚持和完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制度,实行木材加工和原料林基地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加强林产品标准化建设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建立和完善林产品的标准体系,建立林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开展森林认证工崐作,逐步与国际接轨,增强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二)增加投入,加强服务,保证林业产业快速发展。采取积极的扶持政策,增加必要的投入,以保证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参与产业开发。放宽金融信贷及税收政策,降低企业的税费负担,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建立健全林业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组建各类林业产业协会,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服务于林业产业的发展。

  (三)培育龙头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带动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努力抓好全局带动型和各具优势的区域带动型龙头企业,以林产品精深加工带动产业的大发展。重点培育一批牵动力大、覆盖面广、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龙头骨干企业,引导林业产业向市场化、专业化、集团化方向发展。筛选一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林业企业及产品,进行重点扶持,创建国内外知名品牌,提高我省林业企业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

  (四)依靠科技进步,扩大开放,提高林业产业化水平。依靠科技进步,开发名优新产品,提高木质产品和非木质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加大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努力扩大林业产业利用外资规模,建设一批有辽宁特色的林木产品加工、经济林果品、森林食品、工艺品等极具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外向型产品生产基地和骨干企业,全方位提升我省林业产业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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