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制定机关:
国务院各机构 国务院组成部门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节〔2016〕440号
实施时间:
2016.12.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
中央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引导和推进“十三五”时期再生资源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再生资源产业的重要性 “十二五”以来,我国再生资源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15年,我国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约为2.46亿吨,产业规模约1.3万亿元。一大批再生资源企业发展壮大,在一些地区已形成了初具规模的产业集聚园区。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和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发展模式不断创新。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国家资源供给的重要来源,在缓解资源约束、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循环利用理念尚未在全社会普及,回收利用体系有待健全,产业集约化程度偏低,技术装备水平总体不高,再生产品社会认知度低,配套政策不完善,服务体系尚未建立,标准、统计、人才等基础能力薄弱。 “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对绿色发展的要求更加紧迫。随着钢材、有色金属等原材料社会消费积蓄量及电器电子产品、塑料、橡胶制品等报废量持续增加,再生资源数量和种类也随之大幅度增长,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应对气候变化、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途径。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对转变发展方式,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大力发展再生资源产业,对全面推进绿色制造、实现绿色增长、引导绿色消费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并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再生资源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加强法规标准建设,提升产业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再生资源产品附加值,加快推动再生资源产业绿色化、循环化、协同化、高值化、专业化、集群化发展,推动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成为绿色环保产业的重要支柱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再生资源产业发展模式,为加快工业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企业为主体,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加强政府在制度建设、政策制定及行业发展等方面的引导作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突出重点、分类施策。以产生量大、战略性强、易于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品种为重点,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完善技术规范,实行分重点、分品种、分领域的定制化管理。 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加强产学研用相结合,推广先进适用关键技术,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和制度创新,促进再生资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跨越发展。 试点示范、模式推广。组织实施试点示范工程,鼓励优秀企业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向集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管理制度健全、技术装备先进、产业贡献突出、抵御风险能力强、健康有序发展的再生资源产业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3.5亿吨。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规范,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新的突破,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示范企业,再生资源产业进一步壮大。 

三、主要任务 

(一)绿色化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将绿色化理念贯穿到再生资源产业链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从回收、分拣、运输,到加工、循环化利用、再制造以及废物处理处置,严格执行环保、安全、卫生、劳动保护、质量标准,推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完善环保制度,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推进清洁生产,实现达标排放,防止二次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二)循环化发展,推进产业循环组合。结合“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科学规划,统筹产业带、产业园区的空间布局,鼓励企业之间和产业之间建立物质流、信息流、资金流、产品链紧密结合的循环经济联合体,延伸再生资源产业链条,提升再生资源产品附加值,实现资源跨企业、跨行业、跨产业、跨区域循环利用。 

(三)协同化发展,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紧密结合,鼓励和支持建立产学研用创新联盟,协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积累一批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以物联网和大数据为依托,围绕重点领域,瞄准未来技术发展制高点,建设一批产业集聚、优势突出、产学研用有机结合、引领示范作用显著的再生资源产业示范基地,提升成套装备制造的科技创新能力。 

(四)高值化发展,促进产品结构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向高值化利用转变,确保再生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再生产品附加值,避免低水平利用和“只循环不经济”。修订完善再生资源产品相关标准体系,鼓励使用经过认定后的再生资源产品。采用再制造新品抵押,实施再制造工程。着力加强再生资源的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 

(五)专业化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废旧机电产品、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电池等再生资源利用规模化和精细化发展。根据分行业、分品种的再生资源特征,开展行业规范条件及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分类指导管理。依托电信运营商的服务网点,探索建立废旧手机、电池、充电器等通信产品回收利用新模式。依托“互联网+”,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模式,不断提高重点品种特别是低值再生资源回收率。 

(六)集群化发展,实现产业集聚配套。鼓励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集聚发展。鼓励通过兼并、重组、联营等方式,提高行业集中度。在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利用等重点领域,依靠技术创新驱动,实现规模化发展。促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产业链有效衔接,建立产业良性发展环境,探索符合产业发展规律的商业模式,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 

四、重点领域 

(一)废钢铁。结合各地区钢铁产能和废钢资源量,合理规划废钢加工配送企业布局,保障区域市场稳定和资源供应。继续加强废钢铁加工行业规范管理,健全废钢铁产品标准体系,推动完善废钢利用产业政策和税收政策,促进钢铁企业多用废钢。鼓励废钢铁供给企业与钢铁利用企业深度合作,促进废钢铁“回收—加工—利用”产业链有效衔接,形成可推广的产业创新模式。到2020年,引导废钢铁加工企业规范发展,废钢消耗量达到1.5亿吨。 

(二)废有色金属。推进以龙头企业、试点示范企业为主体的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利用信息化提升废有色金属交易智能化水平。引导企业进入园区,推进清洁生产,实现集中生产、废水集中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到2020年,废有色金属利用规模达到1800万吨,其中再生铜440万吨,再生铝900万吨,再生铅250万吨,再生锌210万吨。 

(三)废塑料。大力推进废塑料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支持不同品质废塑料的多元化、高值化利用。以当前资源量大、再生利用率高的品种为重点,鼓励开展废塑料重点品种再生利用示范,推广规模化的废塑料破碎-分选-改性-造粒先进高效生产线,培育一批龙头企业。积极推动低品质、易污染环境的废塑料资源化利用,鼓励对生活垃圾塑料进行无污染的能源化利用,逐步减少废塑料填埋。到2020年,国内产生的废塑料回收利用规模达2300万吨。 

(四)废纸。加快推进废纸分拣加工中心规范建设,在重点区域建立大型废纸仓储物流交易中心,有效降低废纸区域间流动成本。提升废纸分拣加工自动化水平和标准化程度,推广废纸自动分选技术和装备,提高废纸回收利用率和高值化利用水平。推动废纸利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降低废纸加工利用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到2020年,国内废纸回收利用规模达到5500万吨,国内废纸回收利用率达到50%。 

(五)废旧轮胎。开发轮胎翻新再制造先进技术,推行轮胎翻新先进技术保障体系建设,实施产品质量监控管理,确保翻新轮胎的产品质量。研发和推广高效、低耗废轮胎橡胶粉、新型环保再生橡胶及热裂解生产技术与装备,实现废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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