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制定机关:
国务院各机构 已撤销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质检办食监函[2010]819号
实施时间:
2010.08.1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
中央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加工行为,现对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重申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深入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   

按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108号)、《关于深入开展一次性塑料餐盒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10]232号)和《关于深入开展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清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10]334号),认真抓好食品包装材料尤其是食品用塑料制品的清理工作,督促生产企业认真开展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二、加大监管工作力度   

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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