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

发文字号:
公告2018年第6号
效力位阶:
中央法规

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对现行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以下调整:

  一、将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见附件1),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

  二、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见附件2),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

  《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2018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2.2019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13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4月19日印发

  附件1.

2018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序号海关商品编号                   其他要求或注释
12618001001主要含锰的冶炼钢铁产生的粒状熔渣,含锰量>25%(包括熔渣砂)含锰大于25%的冶炼钢铁产生的粒状熔渣
22619000010轧钢产生的氧化皮轧钢产生的氧化皮
32619000030含铁大于80%的冶炼钢铁产生的渣钢铁含铁大于80%的冶炼钢铁产生的渣钢铁
43915100000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不包括铝塑复合膜工业来源废塑料(指在塑料生产及塑料制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热塑性下脚料、边角料和残次品)
5铝塑复合膜
63915200000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73915300000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83915901000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废碎料及下脚料PET的废碎料及下脚料,不包括废PET饮料瓶(砖)
9废PET饮料瓶(砖)
103915909000其他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其他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不包括废光盘破碎料
11废光盘破碎料
127204490010废汽车压件废汽车压件
137204490020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
147404000010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包括废电机、电线、电缆、五金电器)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
157602000010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等(包括废电线、电缆、五金电器)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等
168908000000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废船


    备注:海关商品编号栏仅供参考。

  附件2.

2019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序号海关商品编号               其他要求或注释
14401310000木屑棒木废料
24401390000其他锯末、木废料及碎片
34501901000软木废料软木废料
47204210000不锈钢废碎料不锈钢废碎料
58101970000钨废碎料钨废碎料
68104200000镁废碎料镁废碎料
78106001092其他未锻轧铋废碎料铋废碎料
88108300000钛废碎料钛废碎料
98109300000锆废碎料锆废碎料
108112921010未锻轧锗废碎料锗废碎料
118112922010未锻轧的钒废碎料钒废碎料
128112924010铌废碎料铌废碎料
138112929011未锻轧的铪废碎料铪废碎料
148112929091未锻轧的镓、铼废碎料镓、铼废碎料
158113001010颗粒或粉末状碳化钨废碎料颗粒或粉末状碳化钨废碎料
168113009010其他碳化钨废碎料,颗粒或粉末除外其他碳化钨废碎料,颗粒或粉末除外


    备注:海关商品编号栏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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