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党的十八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循环经济理念进一步确立,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进一步显现。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我国能源资源需求将呈刚性增长,废弃物产生量将不断增加,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更为迫切。
为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资源产出率提高15%的目标,国家编制了《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对发展循环经济作出战略规划,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意义,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 “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
循环经济理念逐步树立。国家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一项重大任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一些地方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实现转型发展的基本路径。
循环经济试点取得明显成效。经国务院批准,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产业园区和省市开展了两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各地区结合实际开展了本地循环经济试点。通过试点,总结凝练出60个发展循环经济的模式案例,涌现出一大批循环经济先进典型,探索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循环经济发展道路。
法规标准体系初步建立。循环经济促进法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进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公布实施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发布了200多项循环经济相关国家标准。一些地区制定了地方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政策机制逐渐完善。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实行了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水价和燃煤发电脱硫加价政策。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提高了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逐步理顺成品油价格。中央财政设立了专项资金支持实施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和开展示范试点。开展资源税改革试点,制定了鼓励生产和购买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小排量汽车、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了环保收费政策。出台了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
技术支撑不断增强。将循环经济技术列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支持了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实施了一批循环经济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推广应用了一大批先进适用的循环经济技术。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废旧家电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电池资源化利用、共伴生矿和尾矿资源回收利用等一大批技术和装备取得突破。
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产业废物综合利用已形成较大规模,产业循环链接不断深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逐步完善,垃圾分类回收制度逐步建立,“城市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得到提升,再制造产业化稳步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始起步。
“十一五”以来,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物耗、水耗大幅度降低,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不断扩大,资源产出率有所提高,初步扭转了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资源消耗强度大幅上升的势头,促进了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探索出了可行路径。
表1 “十一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2005年
2010年
2010年比2005年
提高(%)
能源产出率
万元/吨标准煤
1
1.24
24
水资源产出率
元/立方米
41.9
66.7
59
矿产资源总回收率
%
30
35
[5]
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
%
35
40
[5]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亿吨
7.70
16.18
110.1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55.8
69
[13.2]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总量
亿吨
0.84
1.49
77.4
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占有色金属总产量比重
%
19.3
26.7
[7.4]
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
-
0.45
0.5
11.1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75.1
85.7
[10.6]
秸秆综合利用率
%
70.6
注:1.能源产出率、水资源产出率按2010年可比价计算。
2.主要再生资源包括废金属、废纸、废塑料、报废汽车、废轮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铅酸电池等。(下同)
3.主要再生有色金属包括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三种。(下同)
4.[ ]内为提高的百分点。(下同)
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规模还有待扩大、发展水平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循环经济理念尚未在全社会得到普及,一些地方和企业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认识还不到位;循环经济促进法配套法规规章尚不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等制度尚未全面建立;部分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尚未理顺,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投资、财税、金融等政策有待完善;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机制不健全,技术创新能力亟需加强;统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评价制度不健全,循环经济能力建设、服务体系、宣传教育等有待加强。这些矛盾和问题已严重制约循环经济的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
第二节 循环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
资源约束强化。我国主要资源人均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加上增长方式仍较粗放,国内资源供给难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能源、重要矿产、水、土地等资源短缺矛盾将进一步加剧,重要资源对外依存度将进一步攀升,可持续发展面临能源资源瓶颈约束的严峻挑战。
环境污染严重。我国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重点流域水污染严重,一些地区大气污染问题突出,“垃圾围城”现象较为普遍,农业面源污染、重金属和土壤污染问题严重,重大环境事件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带来危害。
应对气候变化压力加大。我国是最易受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之一,气候变化导致农业生产不稳定性增加,局部地区干旱高温危害严重,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系统脆弱性增加。近年来,我国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人均排放量不断攀升,减排压力不断加大。
绿色发展成为国际潮流。近年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发达国家纷纷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将其作为推进经济增长和转型的重要途径,一些国家利用技术优势,在国际贸易中制造绿色壁垒。在新一轮经济科技的竞争中,走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道路是必然的选择。
无论是从国内能源资源供给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看,还是从全球发展趋势和温室气体排放空间看,我国都无法继续靠粗放型的增长方式推进现代化进程。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机遇期,必须积极创造有利条件,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从源头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模式,推动产业升级提升和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围绕提高资源产出率,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坚持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相结合,因地制宜、示范引领、推广普及相结合,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相结合,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相结合,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推动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推行绿色消费,形成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强化理念,减量优先。推动全社会树立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理念,坚持减量化优先,从源头上减少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能源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大力推进再利用和资源化,促进资源永续利用。
完善机制,创新驱动。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经济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发展循环经济的内生动力。加强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改造存量,优化增量。对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重点企业进行循环化改造,提高资源产出率。产业园区、企业和项目要从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各环节贯彻循环经济的要求。按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产品生产制造产业即动脉产业的特点,统筹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相关产业即静脉产业进行合理布局,推动动脉产业与静脉产业协同发展。
示范引领,全面推进。在农业、工业、服务业各产业,城市、园区、企业各层面,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典型,全面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区域经济特点、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等状况,科学确定各地区循环经济发展重点,合理规划布局,发挥区域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切实发挥循环经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
高效利用,安全循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资源由低值利用向高值利用转变,提高再生利用产品附加值,避免资源低水平利用和“只循环不经济”。强化监管,防止资源循环利用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确保再生产品质量安全,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循环经济发展的中长期目标是:循环型生产方式广泛推行,绿色消费模式普及推广,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资源产出率大幅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十二五”末的目标(近期目标)是:主要资源产出率比“十一五”末提高15%,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达到1.8万亿元。
表2 “十二五”时期循环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年 2015年 2015年比2010年
提高(%)
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
% 15
能源产出率
万元/吨标准煤 1.24 1.47 18.5
水资源产出率
元/立方米 66.7 95.2 43
建设用地土地产出率提高
% 43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
万亿元 1.0 1.8 80
矿产资源总回收率
% 35 40 [5]
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
% 40 45 [5]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
亿吨 16.18 31.26 93.2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69 72 [3]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总量
亿吨 1.49 2.14 43.6
主要再生资源回收率
% 65 70 [5]
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占有色金属总产量比重
% 26.7 30 [3.3]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 0.5 0.53 6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85.7 >90 [>4.3]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率
% <10 >15 [>5]
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
% 30
秸秆综合利用率
% 70.6 80 [9.4]
综合利用发电装机容量
万千瓦 2600 7600 192.3
注:1.主要资源产出率的资源核算品种包括:3种能源资源(煤炭、石油、天然气),9种矿产资源(铁矿、铜矿、铝土矿、铅矿、锌矿、镍矿,石灰石、磷矿、硫铁矿),木材和工业用粮。
2.主要资源产出率、能源产出率、水资源产出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按2010年可比价计算。
3.综合利用发电指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等低热值燃料发电。
第三章 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
在工业领域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推进企业间、行业间、产业间共生耦合,形成循环链接的产业体系;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到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分别比2010年降低21%、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了循环化改造。
第一节 煤炭工业
推动煤矿绿色开采。根据资源赋存条件选择先进高效的开采技术,推广矸石充填、以矸换煤等即采即填技术工艺,鼓励采用保水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开采方式,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
推进煤系共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加强煤系高岭土(岩)、油母页岩、硅藻土、石墨、膨润土、耐火土等共伴生矿综合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煤层气发电或将煤层气作为矿区、城市的生产生活用气。推动矿井水用于矿区补充水源和周边地区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
实施系统节能降耗。鼓励煤矿和选煤厂开展系统节能,淘汰老旧设备和选煤工艺,加强工序能耗管理,加大风机、水泵及选煤厂技术改造,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减少电耗、水耗和介质消耗。加大煤泥脱水技术的攻关力度,提高煤泥利用率。
推进矿区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利用矿区矸石对采空区进行填充,对沉陷区进行立体生态整治,利用矸石、灰渣等进行土地复垦,发展生态农业和旅游业等适宜产业。鼓励复垦土地的再利用。
构建煤基循环经济产业链。推进煤矸石、洗中煤、煤泥发电以及煤矸石制砖和生产水泥,构建煤—电—建材产业链。推进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制合成氨等已纳入国家相关规划的示范项目建设,构建煤—焦—化等煤基多联产产业链。
到2015年,原煤入洗率达到60%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75%,煤层气(瓦斯)抽采利用率达到60%,煤层气发电装机容量超过285万千瓦,低热值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7600万千瓦,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75%,土地复垦率达到60%。
第二节 电力工业
加强节能降耗。调整优化电源结构,淘汰落后小火电机组,提高火电机组技术装备水平。加大锅炉、风机、水泵等设备节能改造,推广等离子无油点火等节能技术,降低厂用电率。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和热电冷三联供,严格实行“以热定电”。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和电网节能技术改造,提高电网传输效率,有效降低线损。在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将中水、海水等非常规水源作为冷却水。
推进粉煤灰、脱硫石膏综合利用。鼓励利用粉煤灰生产建材产品,推广粉煤灰在市政建设、筑路等工程中的应用,有序推进在高铝粉煤灰中提取氧化铝,支持粉煤灰经超细化加工作为造纸、橡胶等的填充材料。鼓励利用脱硫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高档装饰建材及改良盐碱土壤等。
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建设。加强准入监管,优先支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符合条件的煤层气、煤矸石、余热余压、垃圾等综合利用电厂并网发电。强化电力调度交易监管,推行节能发电调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和综合利用电厂发电量比例,促进区域间电力交易,减少“窝电”。推广分布式能源。
构建发电与相关产业的循环经济链。构建发电—粉煤灰—建材、筑路、建筑工程,发电—高铝粉煤灰—氧化铝,发电—脱硫石膏—建材及装饰材料,发电—余热—海水淡化—浓海水制盐—盐化工,煤矸石、垃圾、污泥—发电—灰渣—建材等产业链。
到2015年,火电平均供电煤耗降到325克标准煤/千瓦时,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70%,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80%,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300万千瓦。
第三节 钢铁工业
推进铁矿石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加强低品位矿产及难分选矿产综合利用。推动高磷铁矿、高硫铁矿中磷、硫等伴生元素的提取利用。推进铁尾矿伴生金属的高效提取利用、富铁老尾矿低成本再选和低铁富硅尾矿高值整体利用。鼓励利用尾矿砂生产建材、进行井下充填和开展生态环境治理等。
强化节能降耗。加快淘汰落后高炉、转炉等。推广连铸坯热送热装和直接轧制技术。优化烧结、球团生产工艺,提高精料水平。优化高炉炉料结构。推广干熄焦、干法除尘、烧结余热回收、干式压差发电(TRT)、高效喷煤、蓄热式燃烧、全燃煤气发电等技术。推动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中心。
推动余热余压、固体废物和废水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焦炉、高炉、转炉副产煤气回收利用和各工序余热余压发电,鼓励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鼓励转炉渣、含铁尘泥、氧化铁皮回炉烧结,利用高炉渣、转炉渣生产水泥等建材产品。推动利用焦油、焦炉煤气、粗苯等焦化副产品生产化工产品。鼓励建立企业内部水循环系统,对废水进行分质串级循环利用。
鼓励钢铁生产系统与社会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钢铁企业利用余热资源为城市供暖供热,利用再生水、矿井水、海水淡化水等非常规水补充新水。大力推动钢铁企业消纳铬渣、废塑料等废弃物。建立废钢回收体系,支持钢铁企业建设废钢加工配送基地。
构建钢铁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焦化、冶炼—副产煤气、余热余压—发电,冶炼—废渣—建材,冶炼—含铁尘泥—烧结,炼焦—焦油、煤气—化工产品,冶炼—钢铁产品—废钢铁—电炉炼钢等产业链。
到2015年,吨钢综合能耗降到580千克标准煤,吨钢耗新水量降到4立方米,废钢回收利用量达到1.3亿吨,冶炼废渣综合利用率达到97%,重点钢铁企业焦炉干熄焦普及率达到95%以上。
第四节 有色金属工业
推进共伴生矿和尾矿综合开发利用。加强对低品位矿、共伴生矿、难选冶矿、尾矿等的综合利用。大力推进铜、钴、镍尾矿多元素与铅、锌、银多元素伴生矿的综合利用,推进低品位铝土矿浮选脱硅工艺技术优化,加快铝土矿高效选矿药剂开发,推进黄金尾矿硫化物深度分选及有价组分提取。加快开发和推广铜、镍、铅、锌、铝等矿产加压浸出、生物冶金等技术、工艺及设备。加强稀贵金属矿产资源和复杂难处理贵金属共生矿综合开发利用。
强化节能降耗。淘汰落后冶炼、加工等产能,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强化节能管理。重点推广新型阴极结构铝电解槽、低温高效铝电解等先进节能工艺技术。推进氧气底吹熔炼技术、闪速技术等广泛应用。加快短流程连续炼铅、液态铅渣直接还原炼铅等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鼓励热送热装、直接铸造。
推动冶炼废渣、废气、废液和余热资源化利用。推进从冶炼废渣中提取有价组分,从赤泥中提取回收铁、贵金属、碱等,从铜冶炼渣、阳极泥中提取稀贵金属,从铅锌冶炼废渣中提取镉、锗、铁等,从黄金矿渣和氰化尾渣中提取铜、银、铅等。推动冶炼废液的综合利用,从氧化铝母液回收镓、钪等,从电解液回收镍等。推动从冶炼废气中回收铅、锌、铜、锑、铋和硫、磷等。加强余热利用和冶炼废水循环利用。
推进废有色金属再生利用。淘汰再生金属落后产能,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推进再生铜、再生铝等再生金属高值利用,提高在有色金属产量中的比重。支持从废铅酸蓄电池提取废酸和铅等,从废镀锌钢板提取锌,从废感光材料提取银,从废催化剂提取铂族元素和稀土材料等,从废弃电子产品提取贵金属。支持利用境外可用作原料的废有色金属资源。
构建有色金属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采选—尾矿—有价组分—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废渣—有色金属,冶炼—炉渣—建材,冶炼—尾气—磷、硫—化工产品,冶炼—余热—发电,冶炼—有色金属—再生金属—冶炼等产业链。
到2015年,铜冶炼综合能耗降到300千克标准煤/吨,铝锭综合交流电耗降到13300千瓦时/吨,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20%,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达到87%,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1200万吨。
第五节 石油石化工业
加强油气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推广高效油气分离、原油稳定和伴生气处理、高效真空加热等技术,加强对非常规油气资源的开采回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运用二氧化碳驱油技术,提高油气采收率。加强油田伴生气、酸性气体等回收利用,推动油砂、油页岩利用产业化发展,加强高含硫化氢天然气中硫磺的综合利用。大力推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大型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的冷能利用,提高天然气利用效率。
加强节能降耗。原油开采环节全面实施抽油机、驱动电机节能改造,推广不加热集油技术和油田采出水余热回收利用技术。加快淘汰落后工艺设备。鼓励采用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重点推广优化换热流程、提高冷凝液回收率、优化中段回流取热比例、降低汽化率、增加塔顶循环回流换热等节能技术。
推动废渣、废气、废水资源化利用。鼓励从石油炼制废催化剂中提取钴、铑、钯等稀贵金属。加强炼制各环节余热余压的回收利用。鼓励采用自动点火系统,加强火炬气回收,探索利用火炬气发电。提高硫磺回收率。推动稠油产出污水等采油废水深度处理回用,以及石化废水分类处理利用。
构建石油石化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油气开采—油砂、油页岩—炼油,炼化—废催化剂—稀贵金属,炼化—废气—硫磺—化工产品,炼化—废气—供热、发电,炼化—余热余压—发电等产业链。
到2015年,原油加工综合能耗降到86千克标准煤/吨,乙烯综合能耗降到857千克标准煤/吨,石油石化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减少30%。
第六节 化学工业
推动磷、硫、钾等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加强对中低品位磷矿、硫铁矿、硼铁矿、钾矿等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磷矿中氟、碘,硫铁矿和硼铁矿中铁,盐湖中锂、钾、钠、硼、镁等伴生资源的综合利用。
推进节能降耗。合成氨行业实施“上大压小”淘汰落后产能,重点推广先进煤气化、节能高效脱硫脱碳、低位能余热吸收制冷等技术。烧碱行业要逐步淘汰隔膜法烧碱工艺,提高离子膜法烧碱工艺比重。纯碱行业重点推动蒸汽多级利用、变换气制碱技术,积极推广应用新型盐析结晶器和循环泵等。电石行业要加快采用大型密闭式电石炉,重点推广电石炉炉气利用、空心电极等节能技术。煤化工行业鼓励再生水、矿井水利用及余热回收发电。
推动“三废”资源化利用。纯碱行业重点推动氨碱废渣用于锅炉烟气湿法脱硫和蒸氨废液综合利用。氯碱化工行业重点推动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或用于脱硫,加强电石渣上清液回收利用以及电石炉尾气中一氧化碳、氢气综合利用。磷化工行业重点推动磷石膏制建材、分解制酸并联产水泥,黄磷炉尾气回收生产碳一化学品及热能回收利用。硫化工行业重点推动利用硫酸生产废渣炼钢和生产水泥,加强余热回收利用。煤化工行业重点推进废渣用于生产水泥等建材产品,推广煤制烯烃水循环利用、碎粉加压气化含酚废水治理、中水回用、高浓盐水处理、低温余热利用、高温气体热利用等技术。
构建化学工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磷矿—磷肥—磷石膏—建材,磷石膏—制酸—废渣—水泥,磷矿—磷肥—尾气—磷酸,电石—聚氯乙烯—电石渣—水泥,合成氨—造气炉渣—建材,焦化—废渣—水泥等产业链。
到2015年,合成氨综合能耗低于1350千克标准煤/吨,烧碱(离子膜)综合能耗降到330千克标准煤/吨,电石综合能耗降到1050千克标准煤/吨,行业平均中水回用率达到90%,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
第七节 建材工业
加强节能降耗。重点推进窑炉等热工设备节能改造。继续推广大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推进水泥粉磨、熟料生产等节能改造。推广纯低温余热发电等窑炉余热梯级利用技术,推进玻璃生产线低温余热发电。加强粉尘回收利用。进一步扩大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范围。
推动利废建材规模化发展。推进利用矿渣、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废弃物和废旧路面材料等大宗固体废物生产建材。在大宗固体废物产生量、堆存量大的地区,优先发展高档次、高掺量的利废新型建材产品。推动废玻璃、废玻纤、废陶瓷、废复合材料、废碎石及石粉等回收利用并生产建材产品。培育利废建材行业龙头企业。
发展绿色建材产品。鼓励发展绿色建材产品。重点加快发展节能玻璃、太阳能玻璃、复合多功能墙体材料、木塑复合材料等新材料。提高高标号水泥及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比例,推进水泥及混凝土用量的减量化。
推进水泥窑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鼓励水泥窑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污水厂污泥、危险废物、废塑料等废弃物,替代部分原料、燃料,推进水泥行业与相关行业、社会系统的循环链接。
构建建材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工业生产—废渣—建材,建筑废弃物、路面材料—建材,水泥、玻璃生产—余热—发电,水泥—粉尘—水泥,玻璃—废玻璃—玻璃,陶瓷—废陶瓷—陶瓷,石材—废碎石、石粉—人造石、砖,复合材料—废复合材料—复合材料等产业链。
到2015年,水泥熟料综合能耗降到112千克标准煤/吨,平板玻璃综合能耗降到15千克标准煤/重量箱,日用陶瓷综合能耗降到1110千克标准煤/吨,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比例提高到70%以上,玻璃生产线余热发电比例提高到30%以上,新型墙体材料比重达到65%以上,水泥窑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生产线比例达10%。
第八节 造纸工业
推进节能降耗。淘汰小制浆、小造纸等落后产能。推广低固形物连蒸、低能耗蒸煮、新型高速纸机、纸板机等先进节能工艺设备。鼓励使用高得率木片磨浆系统。推广无元素氯漂白、氧脱木素等工艺。鼓励生产低白度纸和本色纸等清洁产品。
加强废物资源化利用。鼓励从制浆黑液中回收碱,利用黑液中的有机物发电,推动副产白泥用于生产水泥或氧化钙。推进造纸废水资源化利用,鼓励应用厌氧生化技术生产沼气,加强废水循环利用。鼓励利用树皮、锯木屑等备料工序剩余物、造纸废水处理污泥作为锅炉燃料。
推进造纸行业与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推进林浆纸一体化发展,鼓励利用林业速生材、间伐材、小径材、林竹“三剩物”及农作物秸秆等制浆。提高废纸回收利用率,积极推动新闻纸全部使用再生纸。
构建造纸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制浆—黑液—白泥—水泥,制浆—黑液—白泥—氧化钙—碱—制浆,制浆—黑液—白泥—精制碳酸钙填料—造纸,纸浆—黑液等有机质—燃烧余热—热电—制浆、造纸,制浆、造纸—废液—沼气—热能、发电—制浆、造纸,制浆、造纸—固体废物—燃料—热电—制浆、造纸,废纸—制浆—造纸等产业链。
到2015年,纸及纸板综合能耗降到530千克标准煤/吨,纸浆综合能耗降到370千克标准煤/吨,纸浆、纸及纸板生产平均取水量降到70立方米/吨,废纸利用率达到72%。
第九节 食品工业
加强节能降耗。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广节能、节水、节粮工艺技术和装备。优化生产工艺,实现生产过程中水和热的循环梯级利用。大幅度减少食品过度包装。
推进食品加工副产物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粮食加工行业重点推进利用稻壳、米糠、麦胚、麸皮等副产物生产稻壳碳、米糠油、米糠蛋白、玉米油、麦胚油、膳食纤维等。肉类、水产品加工行业重点推进利用皮毛、内脏、血液等副产物生产医药、生化产品等。发酵、酿酒行业重点推进利用酒糟、废液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将其作为生产饲料、有机肥料、生物质能等原料利用。制糖行业重点推进利用蔗渣发电、造纸、生产建材产品,利用废糖蜜制酒精等。饮料行业重点对果渣、茶渣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将其作为生产饲料或肥料的原料利用。加强废水循环利用。加强过期食品、召回食品的无风险资源化利用。
推动食品行业与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鼓励食品行业向上下游产业延伸,建立从原料生产到终端消费的全产业链,促进各环节有效衔接。推广以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为特征的工农业复合型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构建食品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稻谷加工—稻壳—稻壳碳、生物质能,稻谷加工—米糠—米糠油、米糠蛋白,小麦加工—麦胚、麸皮—麦胚油、膳食纤维,肉类加工—皮毛、内脏、血液—医药、生化产品等,发酵/酿酒—酒糟、残渣—无害化处理—有机肥、饲料,发酵/酿酒—废液—沼气,甘蔗制糖—蔗渣—造纸、建材,蔗渣—发电—灰渣—无害化处理—有机肥,制糖—废糖蜜—酒精,水果蔬菜加工—果渣—饲料,茶叶加工—茶渣—无害化处理—肥料等产业链。
到2015年,食品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分别比2010年降低16%、30%,食品工业副产品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
第十节 纺织工业
推进节能降耗。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工艺设备节能节水改造力度。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电机和空调自动控制技术,优化能源系统。推广使用可生物降解浆料和清洁型气相导热油,从源头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印染行业全面推广高效短流程前处理工艺,以及冷轧堆染色、气流染色、数码喷印等印染加工技术。加快开发替代石油的生物质纺织纤维材料,鼓励利用废聚酯瓶、废旧丙纶等生产高附加值再生纤维,减少原生资源消耗。
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进行废水循环利用和废水、废气热能回收利用。推动从印染废水中回收染化料、助剂,从印染废碱液中回收碱。鼓励利用化纤生产废气制酸。加强对生产废料、边角料的再利用。
推动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规范化发展。以废旧职业装再生利用为突破口,完善社会化废旧纺织品回收再利用体系。选择经济合理的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技术路线,推动废旧纺织品分类与安全环保加工处理,鼓励利用废旧纺织品生产建筑保温材料等产品。
构建纺织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印染—废液—碱,化纤生产—废气—制酸,纺织—废水、废气—热能—纺织,纺织—边角料—纺织,纺织品—废旧纺织品—再利用产成品—纺织品,纺织品—废旧纺织品—保温材料,废弃聚酯—化纤—纺织品等产业链。
到2015年,纺织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取水量比2010年分别下降20%、30%,纺织纤维再利用总量达到800万吨。
第十一节 产业园区
按照“布局优化、企业集群、产业成链、物质循环、集约发展”的要求,推进新建、搬迁企业和项目园区化、集聚化发展,推动各类产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企业、产业间的循环链接,提高产业关联度和循环化程度,促进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到2015年,5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3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构建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根据物质流和产业关联性,对园区进行功能分区,合理布局企业、产业、基础设施及生活区。推进园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化工业要实现园区化发展,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的原则构建产业链,形成园区企业之间原料(产品)互供、资源共享的一体化。专业性产业园区要纵向延伸产业链。综合性产业园区要“补链”招商,促进产业横向耦合。工农业复合型产业园区要推进农副产品深加工利用,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提高新建和搬迁改造园区的产业关联度和循环化程度。
推进园区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实施清洁生产,促进源头减量。推动园区内企业废物交换利用、废水循环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进园区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海水淡化产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鼓励专业化服务公司为园区废物管理提供“嵌入式”服务。
推行园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对园区内供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公共基础设施实施绿色化改造,促进共建共享、集成优化。加快园区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鼓励园区创新环境服务模式,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专业化、社会化。
第四章 构建循环型农业体系
在农业领域加快推动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业链接循环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形成农林牧渔多业共生的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加快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到2015年,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设施渔业养殖废水处理与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
第一节 种植业
发展节约型种植业。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使用节能型农业机械,推进抽水泵站节能改造,推广普及节能型太阳能蔬菜大棚。推广普及管道输水、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支持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大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力度。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科学使用化肥,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不合理化肥施用量。淘汰落后施药机械,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粮食生产全过程机械化,加快粮食烘干、仓储设施建设,减少粮食田间损失和仓储损耗。
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等利用方式,重点推进秸秆过腹还田、腐熟还田和机械化还田,鼓励利用富含营养成分的花生、豆类等秸秆加工制作饲料,推广应用秸秆栽培食用菌,发展新型秸秆代木、功能型秸秆木塑复合型材,推广秸秆制沼集中供气、固化成型燃料等。
推动农田残膜、灌溉器材回收利用。建立政府推动、农户参与、企业实施的农田残膜、灌溉器材回收机制,形成使用、回收、再利用各个环节相互配套的回收利用体系。支持建设农田残膜、灌溉器材回收、初加工网点及深加工利用项目。
第二节 林 业
加强林竹加工业节能降耗。大力发展木材精深加工,严格控制木材粗加工项目。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推动木材、竹材加工设备节能改造。
推动林竹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利用采伐、造材、加工等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柴生产板材、培养食用菌等,鼓励对食用菌培养基进行再利用。推动利用竹业“三剩物”生产竹碳、活性碳、精制醋粉等产品以及进行延伸加工利用。
构建林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柴—板材,林业加工—木屑—食用菌—培养基—饲料、肥料,竹业—“三剩物”—竹炭、活性炭,竹业—“三剩物”—醋液—醋粉—药品、保健品,竹业—竹屑—型材,林竹—制浆—造纸等产业链。
第三节 畜牧业
推进畜禽养殖清洁生产。推进适度规模养殖,鼓励养殖与种植相结合,建设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推广畜禽清洁养殖、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和设施化处理技术。支持深加工集成养殖模式,发展饲料生产、畜禽养殖、畜禽产品加工及深加工一体化养殖业。发展畜禽圈舍、沼气池、厕所、日光温室“四位一体”生态农业。
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利用畜禽粪便发展农村户用和集中供气沼气工程,鼓励利用畜禽粪便、秸秆、有机生活垃圾等多种原料发展超大型沼气工程。推广堆肥处理、工厂化生产有机肥、好氧发酵农田直接施用技术,促进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推动畜禽加工副产物和废弃物利用。鼓励利用畜禽血液、脏器、骨组织、皮毛绒、蛋壳等生产医药、保健品、生活用品等,提高畜禽加工附加值。支持开展屠宰废水循环利用。
构建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畜禽粪便—沼气—发电,畜禽粪便—沼气—沼渣、沼液—无害化处理—肥料、农药—农林作物,畜禽加工—副产物—生化制品等产业链。
第四节 渔 业
推行设施渔业清洁生产。开展渔航更新改造,发展设施渔业及浅海立体生态养殖。推广使用优质良种和安全高效配合饲料,集成标准化饲养、疫病防控、安全用药等关键技术,发展循环水节水养殖。科学确定养殖容量,合理控制养殖密度,实现养殖水域空间资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