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2020)
制定地区:
湖南省 邵阳市
发文字号:
邵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2号
实施时间:
2020.12.01
时效性:
已被修改
效力位阶:
地级市地方性法规
2020年3月31日邵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0年6月12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
根据2022年6月28日邵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经2022年7月28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的《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邵阳市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