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的决定

效力位阶:
省级地方性法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0929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废止《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江苏省海岸带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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