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专项工作方案》

制定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发文字号:
包府办发〔2019〕82号
实施时间:
2020.01.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位阶:
地级市法规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将“无废城市”建设与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相融合,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结构调整,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提供保障。
二、建设目标
到2020年年底,初步形成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综合管理制度和技术体系框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态修复和资源综合利用核心制度基本出台,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取得一定突破,工业固体废物物联网监控平台基本建成,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得到强化;畜禽粪便、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基本建立,建筑垃圾、污水处理污泥等综合利用水平逐步提升,为“无废城市”中长期建设奠定政策和技术基础。
到2025年,全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取得一定进展,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日趋完善,农牧业绿色生产水平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显著提升,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得到普遍认同,实现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最小化。
三、重点任务
(一)调结构、重循环,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园区管理水平提升
1.调整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
围绕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推动钢铁、铝业、装备制造、电力、稀土、煤化工等产业转型升级,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严禁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新增产能,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
严禁在未获得置换指标的情况下新建、扩建火电项目,充分发挥包头市丰富的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优势,积极发展新能源发电产业,配合既有火电装机,扩大电价优势,加快开展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建设。力争到2025年,包头市可再生能源装机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40%以上,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8%以上,将包头市打造成为中国北方新能源经济发展先行区,建设“国家级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引领周边地区乃至全国的新能源产业发展。
2.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标准
以钢铁、电解铝、水泥和平板玻璃为重点,对达不到能耗、环境、安全、质量等规范标准的企业,加大整治力度。持续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严格对“双超双有”和能耗超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重点推进采矿、钢铁、电解铝、稀土、电力企业的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加大自愿清洁生产审核普及力度,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构建多元化清洁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到2020年年底,新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20家。
3.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鼓励钢铁冶炼、有色金属加工冶炼、稀土、电解铝、化工等重点行业率先开展绿色制造,推动绿色产品信息、绿色技术咨询、绿色产品认证等信息共享,为企业绿色生产提供全流程信息服务。建立后评估管理机制,对通过绿色认证的工厂和园区实施持续跟踪监管,保障绿色生产要求长效落实。推动包钢和包铝等绿色工厂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到2020年年底,建成绿色园区2个、绿色工厂8家,认证绿色产品10个。
4.开展园区专业化管理工作
强化工业园区专业化管理。结合全市“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建立健全企业入园扶持政策和管理机制,积极推动企业入园发展,修订《包头市工业园区考核评价办法》,将“无废城市”试点建设部分指标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
推动示范园区创建工作。选取一批基础好的工业园区,持续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创建工作,加强对综合园区和专业园区的全过程动态监管。2020年,开展1个国家级园区和5个自治区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工作,到2025年年底,完成所有园区循环化改造任务。
建设好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根据产业园区区位规划,适当增加“城市矿产”产业园区覆盖范围,扩大现有废钢、废铝、废塑料和废橡胶等再生资源回收能力,新增废纸及废纺织品等其他种类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能力。
5.开展“无废园区”试点建设工作
借鉴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经验,推动包钢集团开展“无废园区”试点建设,充分发挥工业园区集成化水平高的特点,提升园区循环化水平,耦合金属深加工园区产业链,统筹规划工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处置企业,促进企业之间能源、资源的相互利用,实现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推广试点建设经验,在石拐工业园区和金山工业园区规划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产业板块,实现园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动“无废园区”建设。
(二)绿矿山、重储备,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重视稀土尾矿的资源储备管理
6.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打造绿色矿业先行示范区。在市北部地区,以稀土及钢铁为核心,建立尾矿综合利用相辅相成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深加工示范区;在市南部区域,全力打造以黄金为主业的采、选、冶产业链示范区。到2020年年底,建成2个自治区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
梯次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进程。按照规划合理安排绿色矿山建设,新建矿山要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生产矿山要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加快改造升级,限期达到标准。到2020年年底,至少建成22个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大中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到2025年,全部矿山要达到国家或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要逐步退出。
7.重视稀土尾矿资源储备
科学规划利用白云矿区尾矿资源,以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逐步实现矿产资源和矿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条,全力建设国家级矿产资源和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加快推动白云鄂博矿资源综合利用联合研究院全面运行,推动科研成果就地转化,构建矿山资源绿色高效利用的完整工艺链条。
(三)建制度、立标准,探索地方生态修复制度实践和场地再利用
8.制定露天采坑生态修复标准、政策
开展废弃砂坑、矿坑拉网式调查,掌握地理位置、地质条件、面积容积等基本信息。研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态修复废弃矿坑、砂坑模式。2020年年底,制定出台废弃砂坑、矿坑生态修复地方政策,制定地方性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技术规范。鼓励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协同作为生态修复材料的研究,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作为联合生态修复材料应用的工程示范。
9.逐步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态修复和综合整治
开展实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态修复废弃砂坑、矿坑作业。在以削坡压实为主的砂坑生态治理的基础上,参考大青山石场治理复绿经验,制定“一坑一策”的生态修复方案,逐步开展砂坑、矿坑生态修复作业。2020年年底,试点开展1—2个砂坑、矿坑的生态修复作业工作;到2025年,要全面开展废弃砂坑、矿坑生态修复。
逐步开展历史遗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普查和整治工作。针对包头历史遗留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结合2015年初步调查和遥感分析结果,继续逐步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历史“无主”堆场的调查工作,根据“发现一处、评估一处、管理一处”的原则,对“无主”堆场进行综合整治。
(四)抓监管、育市场,差异化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10.制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地方政策
编制包头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规划,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消纳能力、利用去向、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等进行全面梳理和规划,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的顶层设计。
积极推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包头市政府采购目录。到2025年,要在房建、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工程领域中,选取一些政府类投资项目做试点工程。
11.加快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技术创新产品的提质
积极推动冶金渣及尾矿深度研究、分级利用、优质优用和规模化利用。推动有色冶金渣、含重金属冶金渣深度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广技术先进、能耗低、用渣量大、附加值高的产品,推广冶金渣在道路基层、面层等的大规模使用。开展利用高炉重矿渣生产稀土钢实验,扩大碳化法钢渣综合利用。持续推进正在建设的年处理0.68万吨钢渣的试验线调试工作,2020年开工建设年利用42万吨碳化法钢渣综合利用项目。
大力推动粉煤灰规模化利用和高值化利用,重点解决粉煤灰综合利用区域瓶颈问题。开发应用大掺量粉煤灰混凝土技术,改造提升粉煤灰生产砌块等新型建材的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继续扩大在建材领域的应用规模,持续推动粉煤灰在土壤改良等方面的应用,加强精细化、高科技化产品的研发,推广粉煤灰分离提取高附加值产品,推动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及其配套项目建设,积极培育市场和专业化企业,大幅提高粉煤灰的规模化应用比例。
12.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智能化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建设工业固体废物物联网监控平台,实现对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从生产、运输到处置、利用各个环节智能化管理,做到全覆盖、全过程、全时段监管,有效防范工业固体废物违规倾倒。结合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工作,落实固体废物属地网格化监管要求,将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利用单位纳入相应网格,推进属地环境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采石、采砂。
组织开展包头市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招商引荐会,根据包头市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情况和综合利用情况,引进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领域的科研单位、科技型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及相关投资机构,共同推进包头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产业发展。
(五)全覆盖、可追溯,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
13.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和处置设施建设
建立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通过工业固体废物物联网监控平台,实时掌握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处置、利用等信息,确保可追溯、可管控。结合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工作,将危险废物重点监控单位纳入相应网格,推进属地环境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编制出台包头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规划,对包头市危险废物的产生情况、消纳能力、利用去向、利用处置设施布局和建设等进行全面梳理和规划,做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顶层设计。推进包头市危废中心实现稳定安全运营。同时依据包头市“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将危险废物重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和考核工作纳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14.逐步建立社会源危险废物回收体系
开展社会源危险废物排查。以废铅酸蓄电池为试点,规范回收行为,建立流通领域社会源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逆向物流网络试点,鼓励生产商、销售商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合作,推行铅蓄电池“销一收一”制度。参照铅蓄电池回收制度建立废矿物油回收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全面的危险废物社会源回收体系。
15.加强医疗废物集中收运和处置
做好医疗废物的甄别,将未经污染的输液瓶(袋)等废弃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采用高温蒸汽、微波、化学、高温干热等消毒技术,在石拐区、达茂旗、土右旗、白云矿区、固阳县分别建设小型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实现医疗废物及时无害化处置,从源头上严格防控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确保边远牧区医疗废物及时处置。
(六)建模式、促循环,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与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
16.构建畜禽粪污利用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建立生态养殖和种养结合生产模式。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以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生产为重点,从源头调整畜禽摄入品营养的输入,进而调控粪肥养分,通过创制新型特定的有机肥,实现畜禽粪肥类有机肥的高效安全利用。引导推行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全力打造一批万亩种植示范基地、规模化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到2020年年底,打造5个万亩标准化玉米种植基地、3个万亩标准化甜菜生产基地、2个万亩黄芪标准化示范基地、2个万亩标准化马铃薯绿色高效生产基地、20个标准化规模化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建设3个标准化肉羊养殖基地和10个高标准化奶牛养殖基地。
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水平。结合养殖业特点,按照“一控、两分、三防、两配套、一基本”原则,因地制宜推广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模式,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动粪肥科学还田,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以土右旗、固阳县、九原区为重点,整县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建立粪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的绿色发展模式。到2020年年底,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结合各地水源情况,科学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在城市近郊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村庄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的农村新型社区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农村牧区户用卫生厕所全覆盖,同步实施改厕改厨。在其它管网未覆盖地区,以三格化粪池式旱厕改造为主,辅以其他改厕模式;在缺水地区的村庄,推广使用粪尿分集式厕所和节水型厕所;支持农牧民户用厕所建设改造。到2020年年底,在条件成熟的嘎查(村)开展无害化户厕建设及改造,农村牧区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户厕,卫生厕所普及率要达到60%以上,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推进农药减控行动,以降低化学农药使用量、提高农药利用率为目标,重点推进病虫草鼠害监测预警、绿色防控、高残留农药替代、精准科学施药、统防统治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实现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产生量。到2020年年底,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以上,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41%以上。2019年和2020年全市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度分别减少1.3%和1.7%。
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一是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充分发挥配方肥在化肥减量、农田减污方面的作用;二是大力引进有机肥生产企业,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重点在保护地蔬菜、果树、露地蔬菜种植区内推广使用有机肥,促进化肥减量增效;三是开展水肥一体化示范推广。2019年和2020年全市化肥使用量比上年度分别减少2.86%和4.41%。
17.强化农业废弃物收运及综合利用
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农业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以提升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为重点,发挥利用好现有的秸秆加工储运站功能作用,加快推广秸秆新机械(烘干设备)和裹包、黄贮、碱化厌氧技术等加工调制技术。以粮食主产地区为重点,结合“粮改饲”项目,整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推动标准化地膜的使用和回收,鼓励推广使用厚度0.01mm以上地膜;积极推广双降解生态地膜应用技术,实现地膜栽培的清洁生产;控制和减少水热条件较丰富地区覆膜种植面积,实现控膜提效;健全回收加工网络,扶持地膜和滴灌微喷管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以固阳县为重点,引进地膜、农资回收及综合利用的企业,提升废旧地膜及废弃农资的处理能力。2020年,全市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利用现有医疗废物收集和集中处置设施对兽用医药废物进行协同收集处置。兽医实验室产生的废弃物、诊疗场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动物免疫注射废弃物,将依托医疗废物处理体系进行处理。布病、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的病害动物,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七)推分类、提意识,做好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分类与回收
18.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和收运处理设施建设
逐步推进包头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按照《包头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包府办发〔2019〕75号)要求,依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四分类”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逐步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到2020年年底,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区、镇)建成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区、镇)建成区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村镇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结合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村民实际需求,根据村庄分布、转运距离、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确定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方式,合理规划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处理“三场”设施(即,垃圾收集场、垃圾转运场、垃圾处理场),建立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村庄重点规划建设垃圾屋、垃圾池或配备垃圾收集箱(桶),嘎查(村)每10—15户配备1组分类垃圾桶,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推动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再利用,原则上所有行政嘎查(村)都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场所;负责中转的苏木(乡镇)至少建设1处垃圾转运站等垃圾转运场所,在满足垃圾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苏木(乡镇)可共建共享。城镇垃圾处理场能够覆盖的村镇,可采取“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距离城镇较远、人口相对集中的村镇,采取“户集、村收、镇处理”的集中治理模式;偏远及人口分散的嘎查(村),采取“户集、村收、村处理”的分散治理模式;不具备条件的应妥善储存、定期外运处理。以九原区、土右旗、达茂旗为重点打造示范典型,深入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到2020年年底,90%以上的行政嘎查(村)基本建成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
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统计体系,规范管理垃圾拾荒群体。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城市固废绿色回收)处置系统,从回收站点、分拣中心、信息平台等方面规范回收体系,统一再生资源回收专用车辆。通过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合作与分工,划定指定区域规范管理垃圾拾荒群体,向废品回收站点定时上报所回收的废塑料、废纸、废金属等再生资源的数量,建立有效的再生资源统计体系。
积极推动建筑垃圾的精细化分类及分质利用,推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等建材制品、筑路材料和回填利用,推广成分复杂的建筑垃圾资源化成套工艺及装备的应用,完善收集、清运、分拣和再利用的一体化回收系统。
19.推动绿色快递、绿色餐饮等绿色生活方式
加快邮(快)件包装治理。寄递企业贯彻落实《快递业绿色包装指南(试行)》《快递封装用品》《邮政业封装用胶带》《邮件快件包装填充物技术要求》等标准,实施绿色采购,使用环保胶带、包装袋和填充物,开展绿色物流的试点建设,提高各行业对绿色物流的认识,提升快递绿色化水平。2020年,全市绿色包装使用比例达到75%以上。
加快推进“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开展绿色商场、绿色机关、绿色校园、绿色饭店、绿色餐饮企业等细胞工程建设,引导广大市民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在社区、学校、事业单位等宣传“无废”理念,营造“绿色生活、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到2020年年底,培育打造一批绿色商场、绿色餐厅、绿色餐饮企业、绿色餐饮街区,创建10个以上“无废机关”、5个以上“无废事业单位”。
(八)全方位、深融合,推动固体废物综合管理与三产协同发展
20.加快建设特色工业和农业旅游景观
打造“无废”旅游景点,创建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建设大青山南坡笸箩铺村“生态文明思想教育基地”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基地”,发展特色旅游,将基地创建成“无废旅游示范节点”,成为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的宣传窗口,印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推动白云鄂博可再生能源矿山恢复项目建设,将清洁能源产业与矿山修复治理有效结合,将多年堆积、生态脆弱的排土场打造成整齐规范、清洁高效的发电场,全力打造“绿色矿山”。充分挖掘白云鄂博矿区旅游资源,推出矿山旅游、红色旅游、奇石旅游、民俗旅游,鼓励工业企业因地制宜发展工业旅游,打造精品和特色旅游路线,带动第三产业发展。
21.引导建筑低碳绿色发展
所有装配式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并与超低能耗建筑等相结合,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电)、节水、节能等集成技术与装配式建筑一体化应用,鼓励建设综合示范工程。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积极推广可装配、可重复使用的建材和部品部件在临时建筑、道路硬化、工地临时性设施等配套设施使用。
22.促进物流业跨部门、聚集化发展
加快我市建设“全国性商贸物流节点城市”的进度,积极参与呼包鄂协同发展,主动融入京津冀和呼包银榆经济区、呼包鄂榆城市群,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合作,拓展经济成长新空间。依托流通节点城市交通运输通道优势和枢纽地位,合理布局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固体废物资源化产品和物资储备中心、物流园区、多式联运中心、公路港、区域配送中心和其他物流场站设施。大力发展区域共同配送、直达干线运输、甩挂运输、公转铁和多式联运,提高货物中转和运输效率,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远销提供物流保障。加强物流园区及其他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整合,加快旧货流通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分拣集聚区建设,实现与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等衔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充分发挥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工作部署,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做好日常工作调度、督查督办、文件起草、宣传报道等试点实施工作。建立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将“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体系。
(二)注重专业指导,提高协同作战效能
注重引进外部“智脑”、“智库”,重视发挥环境、产业、技术等领域专家作用,组建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相关创新技术规范、管理程序的研究编制,协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鼓励同高等院校与企业合作,支持 “产学研政”技术创新,促进固体废物领域先进适用技术转化落地。加强国内外技术经验交流,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制度、经验、技术、理念,探索技术创新与管理制度协同发力的有效模式。
(三)发挥市场作用,创新资金引导举措
充分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提高企业参与“无废城市”建设主动性,积极支持组建产业联盟,激发市场活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从财政补贴和税收角度,研究制定有利于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的经济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并帮助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及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创新融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探索发行绿色债券,支持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体系建设。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开设“无废城市”宣传专栏,开展专题宣传和集中报道,及时公布“无废城市”建设推动情况,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家庭等区域,增设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宣传手册;在环保宣教馆增设“无废城市”板块,加大社会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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